屈辱:鸦片战争史诗选(1840-1842)

邹荫辛
凡 例 (一) 本选辑旨在:以诗辅史,读诗忆史,从而铭记历史教训,振奋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一份正能量。 (二) 史诗有狭、广二义。狭义仅指记叙历史事实的诗歌;广义则指与历史事实和历史人物直接、间接有关的诗歌。本选辑取广义,具体内容包含:历史事实及其背景的记叙诗;对历史事实的议论诗;对历史人物的赞颂或贬抑诗;由历史人物自写并与历史事件有密切关系的抒情言志诗;有历史价值的对革命或革新运动的宣传诗;反映人民苦难和侵略者罪行的诗歌等。 (三) 本选辑依据晚清的重大历史事件分列专题(如鸦片战争、甲午战争、戊戌变法、辛亥革命等),每个专题单列一册。 (四) 各册所选诗歌的排列,按每篇诗歌所叙事情的发生时间先后为序。循序而读,则可对历史事实的发展过程获得具体的了解和领悟。 (五) 本选辑选诗时注意纪实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尤重思想性。所选诗歌基本上符合历史真实;其内涵或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或具有民主革命思想,或具有忧患意识,或具有奋斗襟怀,总以催人奋进、卫国图强为旨归;其形式的多样性与手法的意象化亦在所考量。 (六) 本选辑选录诗歌力求保持原作原貌(包括原小序和原注文)。对于所选诗歌及其作者认识上的历史局限性不作修改,例如对帝王的愚忠、对外国不加分析地称“夷”称“蛮”,等等。但少数诗歌原题目字数过多,或过于空泛,甚或无题者,为方便读者阅读检索,则酌情代拟新题,而将原题列为附注。 (七) 各篇诗歌的写作时间能明确者,则在诗末注明年代;不能明确者,则以“约写于某年”表达之。 (八) 选录之诗歌,每篇均附“历史背景”与“词句注释”。“背景”中,适当写入史实细节,以增加知识性和趣味性。“注释”分“详解”与“意译”两种方式,依照便于理解诗意的原则而酌用其一。 (九) 各篇诗歌的作者简介,统一编列为一个单元,依姓氏笔画为序。 (十) 本选辑用简化字排印,少数有必要的情况下,则用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