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伦理学(第3辑)
吴付来
专稿
价值思维与伦理道德
李德顺
摘要:在人类的实践和思考中,实然与应然的分野促成了价值思维及其哲学传统的产生。随着伦理学等学科门类的不断深入,价值论在哲学元理论层面作为新的分支而发展起来。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人类实践是一切价值关系的基础和价值现象的根源。价值是通过人类实践而形成的世界(包括人自身)对于人的“意义”。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论基于实践的观点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充分说明伦理道德不仅属于人类价值体系中的基础层面,而且必然表现出价值的具体历史主体性这一根本特征。在世界迈向多元、多极的新时代,走出两极思维,避免价值独断主义的关键,在于从更高层次上理解并把握价值的本性和规律,进一步兑现人的主体性担当。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价值 伦理道德
一、价值研究的哲学史源流
从学科渊源上看,价值论与伦理学之间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简单地说,在学科史上,先是伦理学和美学在哲学中独立出来。伦理学和美学是从对人类生活实践特定层面的深入观察和思考中,感悟出了很多重要的道理和方法,使各自能够成为独立的哲学应用学科。反过来,伦理学和美学的发展,又哺育出了自己的母体——哲学元理论层面的一个新的分支:价值论。
之所以能够如此“反哺”,是由于伦理学和美学本身,以及它们覆盖或影响下的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文化学、艺术学等多门学科之间,有共同的基本问题和特点,即“休谟问题”所揭示的现象:在人类的实践和思考中,普遍存在着“实然”与“应然”的差别,而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可信可证的因果联系。就是说,所有担负探索和描述世界及人生之“实然本相”的科学内容,都有其存在论和认识论的根据,并且能够以形成确定的知识和真理为旨归,而所有关于善恶美丑得失利弊等的研究,则重在追寻以“应然”为目标的价值原则,从而总是步入与前者不同的思想轨道。那么,“应然目标”是否应该、是否能够以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