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书名考

黄威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 (编号:2014CzW074;鉴定等级:优秀) 绪论 清钮琇《觚剩续编》卷一云: 著书必先命名。所命之名,与所著之书,明简确切,然后可传。若意尚新奇,字谋替代,一有谬误,遂生訾议,不可不慎也。 对钮氏此语可分两个层次理解:其一,“著书必先命名”之语表明,钮氏认为书名是书籍的必要项,且产生在书籍写作之前;其二,“所命之书……不可不慎也”意在强调命名活动为编撰者的自觉行为,书名反映书籍内容为命名的基本原则,要避免名实不副的情况出现。 钮氏之言旨在强调书名之于书的重要性,这一点毋庸置疑。书名作为书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产生之初就在典籍的生产、阅读与传播活动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具体表现为:在典籍编撰活动中,很多作者(编者)通过书名反映书籍内容,表达个人观念;在书籍阅读活动中,题写于不同载体、不同位置的书名,往往是活动的起点;在典籍传播过程中,书名则是称引、著录或区分他书的重要依据,此点在目录学著作中的体现尤为突出。 然而,若细绎钮琇之语可以发现,其关于书名的认知与事实多有龃龉。首先,书名成为书籍的必要项是魏晋以后之事,汉代及其之前的古书并非如此;相反,余嘉锡已指明周秦、两汉时期古书“其初仅有小题,并无大题”。由于古人著书多以单篇的形式流传,故书名多非自行命名,而是书籍在流传过程中经后人整理后所题加。其次,具体到某本书的命名活动,其当与一般的命名行为相似,遵循“概念、对象在先”原则,即书籍的命名者首先面对一个独立的书籍或关于书籍的概念,然后再寻求恰当的名称去表达它、指称它。从严格意义上讲,书名命名活动这种有目的性的创造行为,是基于某部书籍或关于这部书的构想而来,而非相反。再次,秦汉以前的典籍以人名书(如《老子》《庄子》),或摘取首句若干字为书名(如《苍颉篇》《急就章》)的情况普遍存在。这些书名在命名之初并不直接反映书籍内容,且由于“古书之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