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

de Mars
这是一个听来的故事 2015年夏天最热那会儿,我遇见了范。 那天晚上,我代替一个朋友在酒吧演出,下场后有人叫我,“阿遥?” 我回头,是陌生面孔。 “他们说你叫阿遥。”他试探着说。 我没说话,等他说下去。 “我的乐队下个月在Live house有演出,有没有兴趣过来做主唱——” 我解释,“我是鼓手,偶尔帮朋友唱一下。” 他露出“你特么在逗我”的表情,“你的声音很特别,音域又宽,不做主唱太可惜——” 我打断他,“谢谢我觉得主唱有点silly。” 他笑了,“行,不勉强你,鼓手也成,要来试试吗?” 看他一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架势,我想说不定是一个机会,“乐队现在什么情况?演出是什么时候?还有多少天排练?” “乐队......嗯,是这样的,”他说,“如果加上你,就有两个人了——” 我转身就走。 范的乐队叫“不朽”,组建于大学时期。每一届都有对摇滚感兴趣的人,但学校里的乐队就像谈恋爱,毕业就散伙。 唯有他还在坚持。 他说自己的摇滚梦想是从中学开始的,那年隔壁搬家,送了他一堆唱片,听完第一张,就欲罢不能—— “感觉浑身都在颤栗。” 说这话时,他眼中闪过令人惊心的狂热——我大概就是被这个眼神骗进来的。 拉我组团的家伙也不少,但纷纷在现实面前败走,我感觉范跟我一样,是玩真的。 不摇滚,毋宁死。 范主职贝斯。有个笑话是乐队里弹吉他最烂的那个家伙就会被叫去改弹贝斯。这个笑话搭配——当年披头士成立,队里差个贝斯,临时骗一个画画的买了贝斯就杀去汉堡开干了——的梗食用效果更好。 别看范平时那么随和,玩起贝斯来绝对高贵冷艳没朋友,他也能作曲编曲,就是词写得比我差点。不是我自夸,任何一个给女朋友写了四年情书的人—— 阿嘞,我好像暴露了什么。 事情从大一开始,一次我打球伤了脚,还记得那天下午阳光灿烂,倒霉孩子我正套着石膏、一脚一钻心地爬宿舍楼,碰见一个女孩从楼上下来。 “夏遥?你的脚怎么了?”她紧张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