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伦理的变迁
姚新中 王水涣
导论:中国人伦理的特质、历史与现代意义
伦理是中国古代哲学家思考的主要领域。西方与中国接触历史中的早期传教士和汉学家甚至称中国古代的哲学就是伦理学。自宋代以来,作为中国思想标杆的“四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等儒家核心经典,所表现的哲学主题大致可以归为现代学科分类中的伦理学。“伦理”概念虽为古代和现代中国人所通用,但“伦理学”这一名词在中文语境里出现并被逐渐接受,是从晚清才开始的。为了便于读者理解中国古代与现代文本中“伦理”和“伦理学”的内涵演变,有必要对这一思想发展史进行简要的回溯。 一、伦理学在近代中国
“伦理”一词在古代汉语中渊源很深,“伦”本来就有“道理、义理”的内涵。例如,《尚书·周书·洪范》中周武王向箕子询问治国之道时说,“我不知其彝伦攸叙”;成篇于战国前期的《礼记·乐记》言,“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东汉大儒郑玄注《礼记·乐记》称,“伦,尤类也。理,分也”,认为“伦理”是事物的秩序条理;汉初名臣贾谊在《新书·卷三·时变》中说,“商君违礼义,弃伦理,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此处的“伦理”虽然指秦国旧俗制度,但显然也具有道德内涵。此后1000多年,“伦理”一词的内涵和外延就是在这两种主要意义上使用的,既意指社会、习俗、舆论、伦常所内含的礼仪、关系、规范、原则,又包括个体内在的情感、意志以及付诸实践的行为、处事方式。例如,儒家的“修身”、佛教的“修行”与道教的“修真”就承担着对各自伦理规范的实践。从儒家的角度来看,自然正当而合乎民情的“伦理”之确立,依赖于有道德觉知的个体勤谨修身,故从战国到秦汉,再到魏晋南北朝和隋唐五代,“伦理”一词的内涵基本稳定。例如,唐代著名诗人韩愈在《谢自然诗》中称,“人生有常理,男女各有伦”,根据诗歌互文的修辞手法,这里的“理”和“伦”都具有“伦理”一词的内涵。从宋朝开始,“修身”与新兴学术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