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海外抢房受挫

香港凤凰周刊
卷首语 如何让“辱母杀人”的悲剧不再重演? □  周兼明 一起“辱母杀人案”,引发了中国社会的舆论狂潮: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民营小企业主苏银霞因所借高利贷未能全部如期偿清,遭催债方上门逼债并暴力对待,不仅和22岁的儿子于欢一起被11名催债人限制自由,经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辱骂、殴打,苏银霞甚至还遭到催债人杜志浩以鞋捂脸、以生殖器擦脸等极端手段侮辱,于欢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4人。其中,被刺伤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今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民众的不满来自于对法院判决过程中,未能考虑于欢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人伦因素,毕竟,母子连心,保护母亲实乃人之天性,更何况孝道文化在中国有着数千年传统呢。难怪此案在舆论场发酵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急赴山东,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的汇报,并对案件证据、事实等进行全面调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公开表态,受理此案上诉。这意味着“辱母杀人案”在重审阶段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决。 客观说,这个案子如果不能引发对事件成因进行探寻、提出改变方案,那么,即使于欢最后被无罪释放,其最大作用也不过就是引爆了一次舆论热点,整个社会完成了一次情感宣泄而已,并不能阻止这类事情的再发生。 此案至少应该在三个方面,引起执政当局高度警惕,因为每一个问题都蕴含着对全社会可能带来的巨大破坏力。 首先是警察的“不作为”。据大陆媒体报道的细节,在于欢反抗前,警方已接到苏银霞公司员工的报警并出警,只是到现场后,没有进行有效干预,由此可能加剧了于欢的恐惧,导致此后惨剧的发生。如果当时警察把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调查与了解案情,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至少那天的惨剧能避免。 民众据此纷纷谴责警察的“不作为”——这是一个值得疑虑和担忧的现象,即“不作为”究竟是个别警察的敬业问题,还是基层执法权威普遍下降的问题?尤其体现在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