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段写作经历
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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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陆小曼。
我是个年轻而又美丽的女人。
我这个年轻而又美丽的女人还是个作家。我的职业就是天天面对电脑,把字典里收集的方块汉字挑选出来,用五笔输入法敲打到显示器的屏幕上,然后组成一种叫小说的东西,再投寄到杂志社或出版社发表及出版。
我今年才二十七岁,已经在文坛上名声喧噪了。我已出版五部长篇小说,发表中短篇小说六十余篇,去年,我还获得了青春文学奖。那是文学界一个重要的奖项,专门奖掖三十岁以下文学新人的,还是文坛一个泰斗般的大人物亲自给我颁的奖。我记得那是去年的夏天,我穿着一件丝质蓝裙子,头发梳成马尾式,浑身闪耀着一股迷人的青春气息。当我走上主席台领奖的时候,不知哪个记者还把这个镜头抓拍下来,发表在许多与文学有关的纸质的媒体上。从此我的名字越发响亮。
我已经不在那个山区小城当图书管理员了。我辞掉公职杀奔京城,成了一个职业写作者。在这个繁闹的京都之地,我拥有一套价值百万的住宅,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呆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写作。我写作的时间一般在上午,七点起床,去附近的麦当劳吃过早餐,然后便打开电脑上的中文操作系统敲打起来。我在下午的时间里便是购物与读书。我最热衷于购买的东西是时装与化妆品。我必须用时装及化妆品把自己包装得年轻美丽,这也是我的资本和优势。因此,我的衣饰总是花样繁多,身上总是香气迷人。我包装好自己后,只要一出现在公众场所,就会以极强烈的吸引力,把所有异性的目光牵扯过来。
晚上的时间,我则全部用于娱乐与社交活动。我常去的地方是舞厅与酒吧。我喜欢跳舞,我的舞姿也是相当优美的,当我在施特劳斯如水的旋律下舞动起来的时候,总是会产生一种飞翔的感觉,像空中的鸟儿。我也喜欢喝酒。我这里说的酒是那种葡萄酒,我喜欢将那种粉红的液体倒满杯子,放在唇上慢慢地品,酒是红的,我的唇也是红的,红的酒通过红的唇进入体内,让我有一种沉醉迷幻的感觉。陪我跳舞吃酒的当然不是一般的人物,他们都是活跃在北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