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
[英] 简·奥斯丁
前言
十八世纪末叶,英国小说似乎发展到了一个滞留阶段。从这个世纪之初开始,以丹尼尔·笛福和乔纳森·斯威夫特为前导,英国小说经过亨利·菲尔丁、塞缪尔·理查森等小说大家的昌隆盛世,到此时已显出“世纪末”的征候。社会上流行的对上述作家的效颦之作,使得晚餐后壁炉前的家庭阅读活动变得索然无味,而当时正在时兴的哥特式小说,又以它那离奇、恐怖的情节将读者的神经刺激得麻木不仁。正当这样一个时候,英格兰中南部汉普顿郡的斯蒂文顿镇出了个令人耳目一新的女作家简·奥斯丁(1775—1817)。
奥斯丁是牧师的女儿,自幼和父母兄弟姐妹一起,住在父亲任职教区的牧师住宅里,过着祥和、小康、半自给自足的乡居生活。她早年只上过初等学校,主要受教于父亲和自学,从中获得广博的知识和良好的修养。奥斯丁二十五岁时,父亲退休,不久逝世,她即随家人先后迁居巴斯、南安普顿、乔顿等地,最后在温彻斯特养病,并逝世于此。奥斯丁的一生短促而又平淡,但她就是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创造出了奇迹。她从十一二岁就开始文学习作,此后在平庸的家居生活中,一直默默无闻地坚持小说创作。她终生未嫁,将自己的作品视为“宝贝儿”。她成书发表的作品,只有六部篇幅不大的小说,总共约一百五十万字左右。出版之初,销行数量有限,并未引起很大轰动,但就是这有限的文字,为她在英国小说史上争得显要地位,使她成为十九世纪与瓦尔特·司各特齐名的又一座英国小说的丰碑。
奥斯丁创作的小说,几乎都经过长时间的反复修订改写,而且有时是几部小说交叉进行修改。她发表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是她的第二部作品。这两部小说,连同她逝世后发表的《诺桑觉寺》(1818),都写于十八世纪九十年代,通常算做她的前期作品。《傲慢与偏见》一般被视为前期代表作。她的另外三部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6)和《劝导》(1818),写于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