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解释
[美] 克利福德·格尔茨
前言
当一位人类学家在殷切的出版商的催促下,着手收集他的某些论文,以便对他自离开研究生院后十五年中的工作作一个回顾性的展示时,面临着两个困难的抉择:收集哪些论文以及如何以诚实的态度来对待收集进来的论文。我们所有这些为社会科学杂志写文章的人都有一本自己想像中的非书之书(non-book),而越来越多的人也正在把它们出版出来。我们所有的人都设想过去自己写的东西现在会写得更好,而且准备好了要自己修改而决不让编辑改动。想要从自己的行文中发现精巧的构思可能会同想在自己的生活中有所发现一样让人失望;事后(post facto)编一个进去——“这就是我过去想要说的意思”——是一种强烈的诱惑。
面对第一个抉择,我决定只收入那些与文化概念有直接而明显关系的论文。事实上,这些论文的大多数不是理论探求而是经验研究,因为当我离社会生活的直接体验太远时,我就会感到不舒服。但是所有的论文基本上都是通过一个又一个的实例,来提出一个独特的——别人也许会认为是奇怪的观点来阐明什么是文化,它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以及应该如何恰当地研究它。虽然重新定义文化是我作为人类学家最持久的兴趣,但是我也在经济发展、社会组织、比较史学和文化生态学领域里做了一些拓展——为了避免离题太远,本书就没有反映这些关注。因而,我希望,这一组论文看起来就像是一篇通过一系列具体分析而得来的论文,不要仅仅是一种“尔后我写道……”这样的对有些漂泊的职业生涯的回顾。这本书要进行论证。
第二个抉择不大容易处理。一般来说,我对发表过的文章采取一种stare decisis(维持原样)的态度,即使仅仅是因为如果这些论文需要很大的修改,那就完全不应该重印它们,而应代之以能纠正错误的全新论文,也应这么做。况且,把改变了的观点写进早先的著作中来纠正自己的错误判断,在我看来不太光明磊落。这样做会模糊了选编自己的论文时首先想揭示的思想发展进程。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