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

[法] 卢梭
平等的自由人联合体 谈火生 一、《社会契约论》的核心问题和基本结构 卢梭大概是政治思想史上最富阐释空间,因而争论也最多的少数思想家之一。两百年来关于卢梭政治思想的研究向无定论,其论争之复杂性和长期性少有匹敌。其中,绝大部分的争论都集中在《社会契约论》这部著作上。 《社会契约论》其实是一个更大的写作计划的一部分,这个计划在卢梭准备从事的各种著作中,是“思索得最久,也最感兴趣”的。早在1743年,卢梭担任法国驻威尼斯大使的秘书时,就打算写这样一部著作,当时,他为这部著作草拟的名字是《政治制度论》。但是,直到1756年春,卢梭才真正着手这一计划。1761年,《新爱洛漪丝》出版后,卢梭意识到,要完成这一庞大的计划将耗费许多时日,因此决定先完成其中力所能及的一部分,其余的则全部付之一炬。 事实上,《社会契约论》的一些基本思想自1753年即已在卢梭的其他作品中有所呈现。例如,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第二论文,1754年)一书的献词中,我们不难发现《社会契约论》的一些核心观念即已萌芽;在《论政治经济》(1755年)一书中,《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思想——合法的国家必须根据普遍意志来进行管理,即已提出。可以说,卢梭对《社会契约论》主题的思考一直贯穿始终。如果说在第一论文(《论艺术与科学》)和第二论文中,卢梭主要思考的是文明社会中种种罪恶与不幸,并解释它们的起源;那么,从《论政治经济》开始,卢梭则致力于思考如何改变这种状况。《论政治经济》勾勒出了其思考的基本轮廓,《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则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之进行了展开。 值得注意的是,后面这两本书是同一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的出版时间是1762年4月,比《爱弥儿》仅仅早了一个月。可以说,这两本书是同时着手进行的,因此,它们之间的关联度也是非常高的。读过《爱弥儿》的人会记得,在该书的第五卷中,曾花了十几页的篇幅将《社会契约论》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