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书信

周作人
关于《周作人书信》 止 庵 一九三三年四月一日周作人日记云:“借平伯处手札抄录数通。”四月四日云:“向启无借抄旧札。”四月九日云:“下午抄致启无札,共得廿五通耳。”四月十二日云:“遣人往借平伯所存手札三册。”四月十四日云:“抄致平伯札二十三通,全共七七通也。”四月十七日云:“上午寄信抄原稿一册并序文给小峰。”同年七月,《周作人书信》由上海青光书局出版。除《序信》外,书共二十一篇,计选自《雨天的书》者六篇,《泽泻集》一篇,《谈龙集》一篇,《谈虎集》十一篇,新收入者仅二篇,即《古朴的名字》和《关于无理心中》,均写于一九二六年。信七十七篇,皆系首次发表,写于一九二六年至一九三三年间。 集中“书”这一部分,可以视为一种文体意义上的选本。周氏写散文很喜欢采用书信体,甚至收信人出乎虚拟也无妨,如《养猪》之“持光”,《乌篷船》之“子荣”,原本都是自家的笔名。《序信》有云,“因为预定要发表的,那便同别的发表的文章一样,写时总要矜持一点,结果是不必说而照例该说的话自然逐渐出来,于是假话公话多说一分,即是私话真话少说一分,”又说,“我希望其中能够有三两篇稍微好一点,比较地少点客气,如《乌篷船》,那就很满足了。”他看出作文容易有这类毛病,于是着意加以避免,他的散文特色,也就显示出来。写文章好比谈话,在不同的语境里,人们说不同的话。“客气”即“矜持”,“公话”即“假话”,总之徒做样子,虚张声势,没有一己的真意,只有公众语境才会产生这类“不必说而照例该说的话”。当谈话对象由陌生的公众转变为熟悉的个人,乃是朋友之间聊天,要说也就说“真话私话”了。文章出乎人情,就是这个意思。非独书信一体为然,周作人的文章都是这么写的。文章写出来之后,自然还是公之于众,但是其间这一区别,却是本质性的。说来不过是我与一二知己交谈,被他人偶尔听见了而已。这里有一点要补充的,即以个人为谈话对象,并不意味着与谈话对象之间不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