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与花

铂夜
楔子 幸运是什么样的,这么多年我无从知晓,我清澈的眸子跑出了段段清流,不自然地弯了弯嘴角,那个女人的一生好像过渡到了我的灵魂里。她总在深夜披着火红的外套,对着月亮,望着,望着,说不出话来的悲伤。 再后来,她问我,是什么让我的心这么多年不容他物? 是共由。 如果有一天你也发现,你突然一怔,清晰在脑海中的是一个个年份的数字。那么早已有人在你心中幽居,任凭月光风雨都不能抚摸,其实那些年月根本不重要,你早该结束这纸上他乡,走出他给你的草色记忆。 走着,却还是在走着。 是不是到后来才发现,你始终没有走出那段匹配的梦魇,发现爱上的每一个人都像他,想想不由得会哭,想想又忍不住会笑? 乍见之欢 她说她也20年如一日的把一个人放在了心上,那个时候,我没有继续好奇,她为何将一朵殷红的玫瑰放置在离乳房最近的地方。 她说起25岁的我,和年轻时候的她,说的最多的是她心心念念的那些年和藏在眼角就能流出血的忧愁。 原来,少女时的欢喜,像极了空谷深夜的月光,蹑手蹑脚,照在心上,花香氤氲,如水的夜色缱绻,纠结出他的名字,原来这是初恋,冰清玉洁的爱好。 17岁喜欢上一个人,是用铅笔写他的名字,窃窃擦去或添上些什么。25岁半喜欢一个人,却是模仿了17岁时心里的欢喜,到最后竟是午夜梦回的难以绝弃 。 17岁。我们在古文里读到,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读到爱情。诗人他说,一生很随意就过了。他写的每一句诗可能是开篇,也可能是压轴。就像今天和明天,或许今天就是人生的最后一天,亦或明天就是终结的一个日子。 17岁,我第一次知道他叫共由。从此我的心中,多年不容他物。 我,叫尚十央,后妈说我的名字不是父亲起的。她是我这一生同情,讨厌,又艳羡,却无法渴望变成的女人。大学毕业后,换了好几份工作现在终于安定下来了,在一家公司做理财师。 如果26岁算长大,那我就在享受着一切成年人的苦痛和酸甜。 感情这种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