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会
白银
我十七岁那年,外国科学家指出人是一种强制性群居动物,我认为这与我无关,那时候我关心的是我学到了一个词叫做人穷志短,我妈妈告诉我说现在再穷也不要和别人借钱。我妈妈叫苏丽,上个世纪从农村来到城市,要嫁给一个有稳定工作的男人。这个男人就是我的父亲刘恨水,同样也是上个世纪,我的祖母给他安排了一个类似公务员的工作,只要不做太出格的是事情就可以混一辈子的那种。在我出生后,我父亲就开始研究彩票,希望能中彩票不劳而获过上好日子,为了省钱买彩票,他抽的烟从红塔山降到了五块一包的大前门。生活也不是一帆风顺,当新世纪的曙光照在年幼的我身上,我的母亲便开始了家庭妇女的工作。可到了我十七岁,才让我学会了人穷志短这个词。
我向郁森借钱的时候,他正在泡在庙里认识的姑娘,我很好奇他这个无神论者为什么会去庙里,更好奇的是他在庙里还能搭讪。我打赌他会把这个姑娘介绍给我认识,按照以往的经验,在我没有把她的脸和名字对上号的时候,就换了一个人。想想看,每次都把脸和名字对不上号,似乎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我最近真的没钱,要是有就肯定借你了,要不你把我这个手机去买了,你先用着,等你有钱了再还我?”他知道我不会,也不能当了他的手机,假如我说好,你给我吧,等着我的就是一套无懈可击的理由,来讲清楚他为什么不能给我手机。他干这种事好多回,跟他干过的姑娘一样多,我数都数不清了。
“我最近认识的这个妹子,身材长相,啧啧,没的说,还特有原则,守身如玉。”
“你们认识多长时间了?”
“唔……算上今天一共三天。”
“我去你大爷。别说了,帮我想想怎么能赚点钱?”
之后他很巧妙地又把话题带到了姑娘,以及姑娘的器官上。等酒精终于麻痹了他的语言神经,他总算停下了炫耀,抚摸着生殖器睡着了。夜深了,在这家酒吧打烊前,我拿走了桌上的红塔山。
此后这一个礼拜我就是吃着食堂的馒头度过的,三毛钱一个,开水免费。吃多了馒头也有个好处,就是吃什么都觉得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