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军礼与军中用乐研究
任方冰
总序
项阳
中国音乐文化史研究,是以文化视角对中国历史上与乐相关事象整体观照,把握乐之本体生成、发展,厘清技艺演化脉络,认知乐在区域社会和国家整体中的功用。乐以音声技艺为主导而成为艺术,以其独特方式表达人们丰富的个体和群体性情感诉求。艺术在社会中由于其功用而发展丰富,将功用辨清,方能把握艺术本体与功用整体之关系。学界将功用以功能称之,丰富的功能性意义会促动艺术本体持续性发展,两者相辅相成。文化视角观照的对象涵盖艺术本体和功能性整体以及保障功能性存在的多种因素。既然从国家意义上整体考量,应认知制度的具体影响,国家用乐具引领意义,不可能松散无序。把握有序,探寻规律性不能割裂式地认知,这是“接通的意义”。探究乐的艺术形态,不能忽略其在社会文化生活中具体应用,是中国音乐文化史研究的基础。
先民们从对音声感知到乐的定位,并非仅将其为审美欣赏的对象,诸如新石器时代的骨笛、鼍鼓、特磬等,既可为助猎工具,亦是部落氏族方国交流的实用信号,还可成为祭祀仪式中制造氛围的音响构成。换言之,乐之初始即有实用功能性,毕竟以音声为主导是情感和信息交流的重要方式。在这种意义上,乐既有审美欣赏功能,亦有社会功能和实用功能,教育功能也随之而生发,在为用意义上内涵不断丰富,类分趋于清晰。从夏商到周代,随着国家认同的逐渐增强,国家用乐意识也随之产生。所谓国家用乐,是依国家和社会人群精神诉求以制度作为保障的用乐方式,由此产生“技艺”门类。周代先民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类分,乐居其一。乐的主要特征是音声技艺为主导、歌舞乐三位一体,伴随社会发展不断创制前行。音声与乐均具稍纵即逝的时空特性,人们听不到留声机发明之前先民的言语和唱奏,然而这些音声形态却一直伴随人类发展而不断创造。周代,乐成为所有音声技艺为主导类型的总称,其后在社会发展中派生和裂变出多种艺术类型,诸如歌舞、说唱、戏曲、器乐等。应从国家意义上把握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