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有飘瓦

尹一般酷
1. 久违的南方的夏天,入夜的风吹在脸上依然黏乎乎的,全不像我住了快二十年的干涩涩的北方。人总是容易高估自己的记忆力,如我,竟都忘了南方的夏天是潮热的,黏腻的,像刚拧干水的抹布那样潮,像女孩子嘴唇上的廉价唇彩那样腻——准确来说,或是叫做唇釉,随便吧,反正我永远都分不清她们那些化妆品的名称——总之,南方的夏天,像极了二十岁女孩子的吻。忘记了那么多事,这一点上我倒低估了自己的记忆力。 可我忘记的,又何止是南方的夏天呢。 我看了看手机上的运动记录,不知不觉走了两万多步,想来晚上又要被暖阳念叨。通讯工具的革新,让千山万水的人们近在咫尺,也让亲密无间的爱人各自天涯,这倒真是科技进步带来的大贡献。这是出院后的第三天,我还是想不起很多事。想到这里,我又有些期待被暖阳絮叨一阵子,竟一时有些得意,像小时候揪了小女孩的辫子一样,等着她来我打我,透出一丝开心。 这是我们回南方来的第二天。 这是我醒来后的第41天。 我不记得41天前发生了什么,我醒来之前最后的记忆停在浴缸里,我脱得精光,泡在水里,回顾着坐过山车一样的两年,从失恋失业一事无成,到一夜爆富日进斗金,再到满盘皆输胡思乱想……我只记得我喝了很多酒,很多。可这也没什么不寻常。 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喝很多酒,仿佛清醒就是一种犯罪,生怕有一分一秒的清醒被发现,总觉得那清醒的空隙里,会被不知名的东西塞满。我们家的基因里似乎从来不包括“酒量”这东西,喝了这么多年酒,我还是很容易醉。我常常想,这大概是父母留给我最有用的遗产了,能轻易地逃离现实,还不用浪费太多钱在上面。瞧,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多么无微不至呵。 我刚在心里感叹这些,就发现自己已经走了回来,我就站在巷子口,前面有个瘦瘦小小的人影。那人影见我,先是条件反射地缩了一下,紧着又朝我跑来,看那有些内八的小跑动作,是暖阳没错了。她穿件连帽衫,被帽子压着的头发还没干透,身上带着一股花露水味。 “你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