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本:司法心理学

[英] 戴维·坎特
序言 马皑 “牛津通识读本”《司法心理学》由当代欧洲司法心理学的重要领军人物戴维· 坎特(David Canter)主笔,他用简练而清晰的笔触将多学科融合的司法心理学知识进行了素描,引领读者进入色彩斑斓的司法心理学万花筒。 对于中国读者而言,更熟悉的学科概念是犯罪心理学,而在欧美国家的学科体系中使用最普遍的概念是司法心理学。我们可以通过作者在第一章中对司法心理学进行的梳理来了解学科的渊源,并结合我国司法心理学发展的历史,获得更多的司法心理学知识。 本书中,坎特教授所说的司法心理学将心理学、刑事科学、法学融为一体,有交叉学科的性质。可以看出,本书所介绍的司法心理学已经狭义地被定义为刑事司法心理学,没有将民事司法心理学、行政司法心理学等内容涵盖进来,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司法心理学发端于刑事诉讼领域,而且一百多年来在这个领域发展最好,对司法活动指导性最大,公众认知度最高,从事临床和专门研究的人才最多的都在刑事司法心理学领域,我们国家的情况也大体如此。那么,看似并无联系的心理学与司法活动是如何相互融合的呢?这就涉及司法心理学特别是其下位学科刑事司法心理学的缘起过程。在本书中,坎特教授介绍了学界公认的两个标志性起点:一是1908年雨果· 闵斯特伯格出版了《在证人席上》,系统地将心理学的实验研究引入审判程序,他因此被尊称为“司法心理学之父”,我们将其称为理论探索的源头;二是1843年英国上议院制定的处理精神疾病患者作案案件的规则——“麦克诺顿法案”,我们称之为刑事司法心理学临床研究的开端。大家应该注意到,无论是雨果· 闵斯特伯格,还是参与到为麦克诺顿法案辩护的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均没有司法和执法者的主体地位。他们用心理学及相关知识介入诉讼过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减少司法者仅凭主观经验而非科学原理审理案件导致的错误裁判,其作用与今天的律师类似。如果说刑事司法心理学最初的作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