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侵权法(第6版)
[德] 埃尔温.多伊奇(Erwin Deutsch) [德] 汉斯-于尔根·阿伦斯(Hans-Jürgen Ahrens)
主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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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昊,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院聘)、博士生导师。德国慕尼黑大学、明斯特大学、奥地利科学院欧洲损害赔偿法研究所访问学者。兼任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中周法律应用研究院理事兼秘书长、北京法律谈判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海淀区法学会理事,《燕大法学教室》和《北航法律评论》主编、《月旦法学杂志》副主编、《中德私法研究》和《法治研究》编委。著有《纯经济上损失赔偿制度研究》、《交易安全义务论——德国侵权行为结构变迁的一种解读》、《危险责任的动态体系论》、《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制度建构》(合著)、《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规则》(合著)等多部书稿。在《法学研究》《清华法学》《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等期刊和集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主持“侵权法与保险法译丛”“侵权法人文译丛”“外国法学精品译丛”“法律人进阶译丛”“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等多部法学译丛。 代译序
什么是理想的法学教科书
李 昊
2009年上半年,我曾受《法治周末》之约,撰写过一篇小文《德国法学教科书漫谈》,择拾如下。
每一个初入德国法学之门者,必读之书定为德国教授所著教科书。笔者读硕士之时,梅迪库斯教授所著《德国民法总论》方由邵建东教授译成中文引入国内,一时洛阳纸贵。然当时习德文的法学者颇少,德文法学教科书更为罕见。及笔者2004年负笈德国,方得于慕尼黑大学图书馆大快朵颐,每日图书馆阅读疲倦之暇,便至图书馆楼下的小书店,翻阅新近出版的德国法学著作,耳濡目染,逐渐得窥德国法学教科书之堂奥。
德国的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