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棍列传

[阿根廷]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初版序言 本书所收的散文叙事作品是一九三三至一九三四年间写的。我认为写作的起因是重看了斯蒂文森和切斯特顿的作品,冯·斯登堡的前期电影,也许还有埃瓦里斯托·卡列戈的传记。有些写作方法可能不对头:列举的事实不一致、连续性突然中断、一个人的生平压缩到两三个场景(《玫瑰角的汉子》那篇小说就有这种情况)。它们不是、也无意成为心理分析小说。 至于卷末的魔幻例子,我除了作为译者和读者以外没有别的权利。有时候,我认为好读者是比好作者更隐秘、更独特的诗人。谁都不会否认,瓦莱里把创造灵感归诸他的前辈埃德蒙·泰斯特的那些篇章明显不如他归诸他的妻子和朋友们的篇章。 阅读总是后于写作的活动:比写作更耐心、更宽容、更理智。 豪·路·博尔赫斯 一九三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布宜诺斯艾利斯 一九五四年版序言 我想说巴罗克风格故意竭尽(或者力求竭尽)浮饰之能事,到了自我讽刺的边缘。一八八几年,安德鲁·兰试图模仿蒲柏翻译的《奥德赛》,但不成功;作品成了戏谑之后,作者就不能再夸张了。巴罗克是一种演绎方式的名称;十八世纪时,用它形容十七世纪建筑和绘画的某种过滥的风格;我想说,一切艺术到了最后阶段,用尽全部手段时,都会流于巴罗克。巴罗克风格属于智力范畴,萧伯纳声称所有智力工作都是幽默的。在巴尔塔萨·格拉西安的作品里,这种幽默并不自觉;在约翰·多恩的作品里则是自觉或默认的。 本集小说冗长的标题表明了它们的巴罗克性质。如果加以淡化,很可能毁了它们;因此,我宁愿引用《圣经》里的这句话:我所写的,我已经写上了(《约翰福音》,第十九章第二十二节),事过二十年,仍按原样重印。当年我少不更事,不敢写短篇小说,只以篡改和歪曲(有时并不出于美学考虑)别人的故事作为消遣。从这些暧昧的试作转而创作一篇煞费苦心的小说《玫瑰角的汉子》,用一位祖父的祖父的姓名——弗朗西斯科·布斯托斯——署名,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有点神秘的成功。 小说文字有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