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证据规范论:案件事实的形成与民法学方法论的完善

王雷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出版说明 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设立的一类重要项目,旨在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支持基础研究多出优秀成果。它是经过严格评审,从接近完成的科研成果中遴选立项的。为扩大后期资助项目的影响,更好地推动学术发展,促进成果转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版式、形成系列”的总体要求,组织出版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前言 一 民法学方法论密切关注正义价值、民法规范和案件事实三要素,民法基本价值取向、民法规范论和民法证据规范论分别是正义、规范和事实在民法学方法论上的体现。民法适用方法是民法学方法论的核心,法律适用者在适用民法的过程中心中始终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流转于规范与事实之间。民法基本原则展现了司法三段论过程中法律适用者心中的正义追求,民事法律关系指引我们对司法三段论大前提法律规范的寻找,民事法律事实则指向司法三段论小前提案件事实的形成。概念法学视野中司法三段论成为简单的逻辑涵摄过程,法律适用好比是“自动售货机”交易。自由法学、利益法学、评价法学和法教义学虽然对司法三段论有所完善,但均聚焦于避免对大前提法律规范的僵化理解和适用。 小前提案件事实形成过程中蕴含着丰富的民法学方法论命题,给我们提供了深化民事法律事实理论以及对司法三段论再次反思完善的契机。长期以来,国内外民法学方法论更多关注通过请求权规范基础分析方法和法律解释方法对大前提法律规范的寻找、解释适用和完善,是在既定的、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基础上,探讨大前提法律规范问题,而对小前提案件事实如何形成则关注较少。法学方法论不简单等同于法律解释学。案件事实形成环节蕴含着法学方法论的丰富命题,亟须归纳提炼。本书努力拓展“民法学方法论”的视野,着力从“民法证据规范论”的角度加深对学界长期忽略的案件事实形成过程中民法学方法论问题的发掘和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