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情浮世绘
潘向黎
荷花姜
每一次看见那个女人,丁吾雍心里就有一个声音响起:应该去报案。
开餐厅这么多年,丁吾雍记住了一些客人,他们的脸,他们的衣着,他们的点菜偏好,他们对钱的敏感度(不是经济能力,因为人是一种有趣的动物,支付能力是一回事,对钱的敏感度是另一回事),还有他们的姓,甚至有的是连名字都知道了(通过订座位、刷卡签字、在席间与别人通话的自报家门等等),但是丁吾雍不会一直记得他们,一般只要他们超过两年不出现,这些本来清晰如结晶体的印象就会在时间的水流里渐渐消融,那些晶体不是被水流冲走,而只是在水的浸泡中渐渐地钝了棱角、小了体积、模糊了边界,然后坍塌,直到消失在水中。你知道它们仍然在水里,但是水中已经看不到那些清晰的存在了,当然它们不至于消失得干干净净,假如那些客人在两年的边缘出现了,丁吾雍还是会觉得脸熟,他会笑着打招呼:好久不见。然后用那种久别重逢的笑容给对方照出一条路,让对方顺利地坐下来。然后慢慢回忆曾经了解的这人的喜好,以及对钱的敏感度。如果超过两年,这项功课就得重新进行。
但是有一个人,丁吾雍确定不会忘记。
人对某些人的记忆,是另一种质地,表面上看上去也是晶体,但硬度很大,水不可能溶解它的,相反,不论过多少年,它都可以拿来划玻璃。哪怕被记忆的那一方已经从你的眼前甚至这个世界上消失很多年。
当这个女人第二次出现,丁吾雍就确定这是他的记忆中晶体不可溶的那一类。
第一次出现,她穿了一件沙滩色的麂皮猎装,牛仔裤,一双长到膝部的长统靴,头发是盘起来的,但有一些细碎的卷发,像小浪花一样到处飞溅。丁吾雍看了一眼她的脸,第一个反应是:哇。第二个反应,想起了很久以前在一本书里读到的两句——“身量苗条,体格风骚”,那本书叫什么,想不起来了。后来多看了几眼之后,丁吾雍判断:她应该三十出头了。丁吾雍知道,五官是爹妈给的,满脸的胶原质是年轻的附赠品,而这份苗条,这份动力十足的力量感和流畅的韵律感,却一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