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的高度

王春林
导言 王春林 作为一种特别重要的小说文体,长篇小说的定义尽管相对繁多,但在我看来,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其实有两种。一种来自M.H.艾布拉姆斯和杰弗里·高尔特·哈铂姆:“‘小说’这一术语现被用来表示种类繁多的作品,其唯一的共同特性是它们都是延伸了的、用散文体写成的虚构小说。作为延伸的叙事文,小说既不同于短篇小说,也相异于篇幅适中的中篇小说。它的庞大篇幅使它比那些短小精悍的文学形式具有更多的人物,更复杂的情节,更广阔的环境展现,对人物性格及其动机更持续的探究。作为散文体写就的叙事文,小说不同于杰弗里·乔叟、埃德蒙·斯宾塞、约翰·弥尔顿用韵文体写成的长篇叙事文。小说从18世纪开始逐渐取代了韵文体叙事文。”M.H.艾布拉姆斯与杰弗里·高尔特·哈铂姆虽然看似在讨论小说这一文体,但因为其中特别强调这一文体既不同于短篇小说,也不同于篇幅适中的中篇小说,所以,他实际上的所指,毫无疑问只能是长篇小说。关于长篇小说这一文学文体所应具备的特征,M.H.艾布拉姆斯他们主要强调了“更多的人物,更复杂的情节,更广阔的环境展现,对人物性格及其动机更持续的探究”这四个方面,以及更为本质的虚构性特点。 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苏联文学理论家波斯彼洛夫关于长篇小说这一文学文体也发表过非常精辟的见解。无独有偶,波斯彼洛夫也是在与短篇故事的比较过程中,来凸显长篇小说文体特征的:“短篇故事是关于作品人物生活中的某个意外地得到解决的事件的叙述,而长篇小说从发展的趋向说乃是一部某个人(或一些个人)的个性与一定的社会环境相冲突的完整的发展史。”“总之,长篇小说乃是这样一种叙事作品,(无论它们的叙事形式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它的主要主人公(或主要主人公们)通过自己相当长的一段生活经历,显示出自己的社会性格的发展,这种性格发展是由于主人公的利益与他的社会处境和社会生活的某些常规发生矛盾所造成的。这就是长篇小说性体裁的作品的内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