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集

曾枣庄 曾弢 导读 章培恒 等
导读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北宋眉山(今四川眉山)人。他出生在一个“三世皆不显”的家庭,直到伯父苏涣才进士及第,外出做官。父亲苏洵少不喜学,后来虽发奋苦读,却屡试不第,于是决心不走科举之路,而认真研究古今治乱,并精心培养苏轼兄弟。母亲程氏出生于眉山巨富之家,也有文化,亲自教苏轼兄弟读书。由于有良好的家庭教育,苏轼从小就熟读经史,文思泉涌,心怀壮志,纵论古今,并在二十二岁时一举进士及第,二十六岁应制科试又入三等。制科三等实为一等,因一、二等为虚设,自宋王朝建立以来,入三等的也只有吴育和苏轼两人。 苏轼一生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徽宗五朝。仁宗朝,是他的政治主张形成的时期。本书所选的《省试刑赏忠厚之至论》,是他参加进士考试的应试文章,已初步阐明了他一生所遵循的“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的仁政思想。应制科试时,他献了《进论》、《进策》各二十五篇,并作了《御试制科策》。这些文章针对仁宗朝因循守旧、危机四伏的状况,系统提出了他的革新主张。与同时略早的王安石提出的变法主张(见《上仁宗皇帝万言书》)不同,苏轼强调改革吏治,认为“天下之所以不大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制科入三等后,苏轼开始做官,担任凤翔府(今陕西凤翔)签判。在凤翔任上,他又作了《思治论》,进一步概括和发展了他在《进策》中提出的“丰财”、“强兵”、“择吏”的革新主张。 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苏洵卒于京师,苏轼兄弟扶父丧返蜀。熙宁二年(1069)初,苏轼守丧期满还朝,新继位的宋神宗已经采纳了王安石的变法主张,开始了变法。苏轼首先写了《议学校贡举状》,反对王安石变科举(参见本书《王安石赠太傅制》),受到神宗的接见和鼓励,神宗对他说:“虽朕过失,指陈可也”(《宋史·苏轼传》)。接着他写了《上神宗皇帝书》,对新法进行了全面批评,并说:“今日之政,小用则小败,大用则大败,若力行而不已,则大乱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