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集

章培恒 安平秋 马樟根 主编 等
导读 一 宋高宗(赵构)建炎四年(1130),朱熹在南剑州(治所在今福建南平)尤溪县城外毓秀峰下郑氏馆舍出生。 朱熹字元晦,改字仲晦,别号晦庵、晦翁、遯翁、云谷老人、沧州病叟等。祖籍徽州婺源县(今江西婺源)松岩里。父朱松,字乔年,号韦斋。高宗绍兴十三年(1143),朱松病危,临终前将家事托付给崇安刘子羽,并留下遗言,叫朱熹向胡宪、胡勉之、刘子翚三人求教。朱松死后,朱熹遵嘱从建州(今福建建瓯)城南迁居崇安县五夫里,师事胡宪等三人。刘子羽等将他看作子侄,刘勉之还将女儿嫁给他。绍兴十八年(1148),朱熹中进士。二十三年,拜李侗为师。李侗受学罗从彦,是杨时再传弟子,而杨时则为理学奠基者程颢、程颐门下四大弟子之一。朱熹年轻时好佛、道之学,自入李侗之门,始专心儒学,致力于日用之间的切实工夫,他曾用“鸢飞鱼跃”四字,来概括自己这时学术思想的转变。 绍兴二十三年(1153),朱熹出任泉州同安县主簿,在任三年。这是他第一次从政。以后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朱熹一直在崇安著述讲学。绍兴三十二年(1162),高宗内禅,孝宗(赵眘)即位,因国事日非,乃诏求直言。朱熹应诏上《壬午封事》。次年(隆兴元年),蒙孝宗召见,在垂拱殿奉事,连上三札,重申前议。这几篇奏议集中体现了朱熹早年的政治主张,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 论帝王之学,希望孝宗从“格物致知”“正心诚意”做起,穷究事物之变,应接天下之务;二、 论抗金复仇之义,强调和议有百害而无一利;三、 论本原之地,提出“正朝廷”“立纪纲”“厉风俗”“选守令”的主张。 孝宗淳熙五年(1178),朱熹被任命知南康军(治所在今江西星子),次年到任。这是他第二次从政。当时正值灾荒,朱熹竭尽全力,筹办赈济,减免赋税,修筑江堤,助民度荒。同时积极办学,在庐山修复了久已废弃的白鹿洞书院。淳熙七年,诏监司、郡守陈述民间利病。朱熹应诏上《庚子封事》,言天下大事,以体恤百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