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之美

余丰慧
第一章 比特币疯狂暴露主权货币硬伤 央行等五部委于2013年12月3日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比特币旋风强势袭来,各国央行如临大敌。比特币如此疯狂自有其道理。从货币属性看,比特币与各国真正的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不是由货币主权国当局发行的,没有法定的偿付性,不会强制流通。除此之外,比特币还真具备了货币的一些现实属性,比如货币发行量等于商品价值总额(包括劳务价值)/货币流通速度,即货币发行量与商品和劳务价值总额成正比,或者说前者是由后者决定的。比特币诞生在计算机运算挖掘的脑力劳动力中,是对这种脑力劳动给予的奖赏或者说支付的报酬,它具有商品价值属性,目前已经在网络世界里充当一般等价虚拟物交换工具并且正在走出虚拟社会,走进现实世界里。 至于说比特币不是货币主权国家当局发行的货币,也并不是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其实货币最早也不是由主权国当局发行的,而是在商品市场流通中自发产生的。比如中国历史上的贝壳、各种金属等都自发充当过商品交换的媒介(具有一般等价物功能的货币)。 但是,根据货币法定主权属性地位,以及主权国是一国货币最终兑付者、债务者和风险承担者的法律属性,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否则将会冲击一国法定货币的流通。更严重的后果是比特币一旦支付崩盘,发生大的风险,没有兜底者和最终风险承担兑付者,将给民众带来较大风险,对社会经济造成巨大危害。 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网络里“玩家”们的工具被炒作到威胁世界各国主权货币的程度,使得各国央行包括中国央行不得不发正式文件加以防范,其能量到底在哪里?笔者认为,比特币本身没有任何能量,而是比特币操纵者能量很大,看得很准,用超人“智慧”抓住了现实中主权货币的“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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