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怀生命:中国历史上的墓志铭

伊沛霞 姚平 张聪
前言 制度、觀念和重大事件是還原歷史的最基本條件,但只有當我們聚焦個體人物的遭遇和故事時,歷史纔變得鮮活起來。正因如此,人物傳記一直是最有價值的史料之一。 傳記一直是中國史學傳統的一個重要分支。司馬遷(?—公元前86)的《史記》就包括了大約一百五十個人物傳記。他的人物傳記業已具備了現代意義上傳記的所有主要成分—姓、名、字、籍貫、簡歷。司馬遷還常常通過人物對話來爲故事增添色彩;在陳述該人物的事業生涯之後,他有時會提及此人生活中的其他方面,如文學作品、性格特徵、兄弟子嗣等。雖然大部分傳記的主角是帝王將相,但司馬遷并不認爲只有政治人物纔值得爲之譜寫生世。他在選擇傳記對象時還有其他種種考慮,如傳主在哲學思想方面的貢獻或者傑出的商業頭腦等。 司馬遷創立的傳記傳統在漢代以後的正史寫作中得到發揚光大。二十四史中有大量重要政治人物的傳記,但也有不少人是因品德或其他方面的成就而得以青史留名的。正史的傳記寫作多以私人編撰的傳記爲資料來源,這也反過來影響了私人傳記的寫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列女、孝子孝女、地方名人,宋代以後的畫家、書法家,以及著名僧尼、道士、女冠等各色人物的傳記。從宋代起,作爲官府與士紳密切合作産物的地方志,收録了越來越多的地方名人傳記。 本書的着眼點,是私人撰著(而不是官方主持編纂)的、以紀念死者爲目的的傳記—墓志銘。這一傳記傳統同樣可以追溯到漢代。墓志銘作爲一種文體,在其發展過程中借鑒了正史人物傳記的基本成分,但也深受其他中國文化因素的影響,尤其是家族制度、祖先崇拜以及孝道至上的傳統。 本書所收的墓志銘,在英文中被翻譯成epitaph、funerary biographies(喪葬傳記),或funerary inscriptions(喪葬銘文),現存帝制時期公元前221年—公元1911年的墓志銘數以萬計。長期以來,傳統史家利用這些資料彌補正史之闕。如果志主在正史中也有傳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