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农新时代

胥爱贵
第一部分 报刊文稿 脱贫攻坚 处理好“四个关系” 落实好“四个扶贫” 增强“六个意识” 做好“五方挂钩”帮扶工作 迈上新台阶 建设新江苏 ——关于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几点思考 健全扶贫工作机制 提升精准帮扶水平 探索建立缓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把防止返贫摆上脱贫攻坚重要位置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接力推进乡村振兴 构建“两个缓冲”机制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补短板、强弱项 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加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为全国解决相对贫困试验探索“江苏方案” 江苏6 000元扶贫标准是如何提出的 江苏十年三次扶贫标准是如何提出的 处理好“四个关系” 落实好“四个扶贫” 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江苏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2014年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在认识层面上,要把握处理好“四个关系”,在工作要求上,应注重落实好“四个扶贫”。 要处理好扶贫开发工作和全省发展大局的关系。扶贫开发工作是江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重要内涵。省委反复强调,“不消除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不能宣布以县为单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把做好本地本单位的扶贫开发工作和全省的“两个率先”大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推进。 要处理好扶贫开发工作和区域发展的关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是“大扶贫”和“小扶贫”的概念,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替代的关系。如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就属于“大扶贫”范畴,区域经济发展了,可以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提供良好环境支撑;扶贫开发工作做好了,同样也可以推动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不能简单地以区域经济发展代替扶贫开发工作。 要处理好经济薄弱村增收和低收入农户脱贫的关系。这两条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两个重要内容,低收入农户脱贫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最小单元。“四有一责”(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