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基因
尹烨
自序
作为一个研究了二十多年基因的人,不得不说:基因真的很了不起。
虽然问起我关于基因的知识,无论在哪个层面上我都能说出一二,但如果让我用一个整体观描述研究基因之后的感受,经过深思熟虑,就五个字:
我一无所知。
这不是谦虚,而是惶恐。
在这么多年的科普过程中,第一个被问到的问题,大概率就是:“什么是基因?”我一般会用中学生物的范畴告知“一段有功能的DNA序列”。但倘若追问一句,什么叫作“有功能”,我可能就会被问得汗毛竖起、一身冷汗。且不说有功能的或可能是RNA而非DNA序列,也暂不论绝大多数工作都不是由一段而是多段序列共同配合完成的……单说什么叫“有功能”,就足以让我脑袋炸裂:编码算功能,非编码就不算功能?名词动词算功能,助词叹词就不算功能?在越想越复杂之后,大抵我只能用先贤形而上的名言来掩盖自己的无知——
佛陀言:“起功用”;老子说:“非常道”。
其形而上的内涵,大抵相当于在生命科学领域说基因“有功能”,而这个功能是很了不起的。
所谓的“了不起”,首先表现在它的名称上。1909年,“基因(gene)”由丹麦遗传学家约翰逊提出,其印欧语(PIE)词根“*gene”本意即为“产生、出生”的意思,传入希腊语和拉丁语中,“gen-”这一词根及其变种则有了“出身、天性、血统、种族、种类”的意思,故对生命来讲,生而具之的即是“基因”。
接下来的“了不起”,当然就是它的中文翻译。基因基因,生命“基本的因素”,这恐怕是“西学东渐”翻译中最符合信、达、雅的一个词。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经过大量的史料考证,gene一词作为遗传学词语引入中文,应是在1923年。彼时,冯肇传将之译为“因子”,陈桢将之译为“因基”。到了1930年,潘光旦首次将其翻译成“基因”,并经过谈家桢、卢惠霖等一众大咖的推广,终将其固定为“基因”——同“音”共“意”,可谓妙哉。
再接下来的“了不起”,表现在它的神秘感上。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