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的戏曲:江南宗族社会的表象
[日] 田仲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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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绪论 元明间祭祀演剧的变化及其社会背景——从农村的宗族构成所作的展望
中国的戏剧,特别是悲剧,发生于这样一种礼仪:以村人对横死未葬、寻求衣食而浮游空中的孤魂的恐惧为背景,僧侣道士对应于这一恐惧,对袭击这些村庄的孤魂进行镇抚。关于这一点,可以列举出很多的证据。
孤魂可以划分出很多的种类,而对村落集团来说,那些同邻村械斗而死的年轻男子的灵魂和嫁自他村、无法解决与公婆不和这一难题而自寻短见,或因难产而死的女子的灵魂之类,是为维持村落的生存而牺牲自身的孤魂,作为村人,在同情他们的同时,还有深深的负疚感,认为他们会因怀恨太深而给村里带来灾害,因而也畏惧他们。村人认为,有必要采用给这些孤魂供奉衣食的办法,安抚其仇恨,以防止源自其仇恨的灾害。这样,从五代到宋末,主要为镇抚战死者(所谓英雄)和自杀女子的孤魂,通过江南道士而进行的称为“黄箓斋”的镇魂礼仪就勃兴起来,以后一直盛行于江南的村落。这种祭祀习惯在江南各地直到现代仍然存在。
这种祭祀中规模较大者通常多在日渐寒冷、山野缺乏食物、孤魂饥寒交迫的秋冬季节举行,但在后世,人们认为,在寒去阳回的春天,山野中仍然缺乏食物,因而有时也在春天迎神祭祀时附带举行小规模的这种祭祀。无论在哪种场合,都采用这样一种形式:在祭祀场所,迎神,并招请战死者、自杀者的孤魂,奉献由僧侣道士操作的诵经活动和仪式,进而施与供孤魂享用的大量食物,以及孤魂在阴间使用的纸钱纸衣之类。可以推定,这种场合,在礼仪进行过程中会有被招到祭祀场所的英灵和女鬼登上祭坛,以僧侣道士为中介,向诸神诉说自己不幸的场面,而这种场面就成了后世悲剧文学产生的基础。若站在这种推定的立场上考虑,则以属于孤魂祭祀主要对象的英灵为主人公的英雄镇魂剧和以女性自杀者为主人公的烈妇镇魂剧正是中国戏剧成立初期的形态,而且,只要这种镇魂祭祀的效用被相信,这两者就常常如车的两轮,理应在所有村落中被平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