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精神家园

王小波
有关“伟大一族” 有位老同学从美国回来探家。我们俩有七八年没见了。他的情况还不错:虽然薪水不很多,但两口子都挣钱,所以还算宽裕。自从美国一别,他的房子买到了第三所,汽车换到了第四辆,至于PC机,只要听说新出来一种更快的,他马上就去买一台,手上过了多少就没了数了。老婆还没有换,也没有这种打算,这正是我喜欢他的地方。虽然没坐过罗尔斯·罗伊斯,没住过棕榈海滩的豪华别墅,手里没有巨额股票,倒有一屁股的饥荒,但就像东北人说的,他起码也“造”了个痛快。我现在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当然只有羡慕的份儿。但我们见面不是光聊这些——这就太过庸俗了。 我们哥俩都闯荡过四方,种过地,放过牧,当过工人,二十年前在大学里同窗时,心里都曾燃烧起雄心壮志,要开创伟大的事业。所谓伟大的事业,就是要让自己的梦想成真。那时想了些什么,现在我都不好意思说,只好拿别人做例子。比方说微软公司的大老板比尔·盖茨,年轻时想过要把当时看着不起眼的微处理机做成一种能用的计算机,让人人都能拥有和使用计算机,这样,科学的时代就真正降临人世了——这种梦想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现在这种梦想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真实,他在其中有很大的贡献,这是值得佩服的。至于他在商业上的成功,照我看还不太值得佩服。还有一个例子是:马丁·路德·金曾经高呼“我有一个梦想”,今天在美国的校园里,有时能看到高大英俊的黑人小伙子和白人姑娘拥抱在一起。从这种特别美丽的景象里,可以体会到金博士梦想的伟大。时至今日,我说多了没有意思,脸上也发热。我只能说,像这样的梦想我们也曾有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这些梦想不见得都是伟大事业的起点。鲁迅先生的杂文里提到有这样的人:他梦想的最高境界是在雪天,呕上半口血,由丫鬟扶着,懒懒地到院子里去看梅花。我看了以后着实生气:人怎么能想这样的事!同时我还想:假如这位先生不那么考究,不要下雪、梅花、丫鬟搀着等等,光要呕血的话,这件事我倒能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