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之书
[英] 鲁德亚德·吉卜林
THE JUNGLE BOOK 丛林之书 I 莫格里的兄弟们
蝙蝠芒格放出了黑夜,
鸢鸟吉尔就带回了家。
栏圈里牛羊快关牢吧,
黎明前是我们的天下!
此时抖擞威风凛,
森森利爪与獠牙。
听吧!听那嚎叫:
祝愿各位狩猎好,
丛林法则永遵照!
——《丛林夜歌》 七点钟的塞奥尼山区,一个和煦的傍晚,狼父从日休里醒来了,他抓挠着自己的身体,打了个哈欠,次第舒展四爪,好将困意从趾端驱走。狼母还躺着,硕大的灰鼻子埋在四个翻滚啼叫的幼崽当间,而月光正照在这一家子栖居的洞口。“嗷呜!”狼父叫道,“又该捕猎了。”他刚要跃下山丘,一个瘦削的身影拖着毛茸茸的尾巴横到了洞前,哀叫着:“愿好运伴随您啊,众狼的首领。愿好运和皎洁健齿永伴您高贵的孩子,愿他们永不忘记世上的饥民。”
这是那头叫作台巴齐的胡狼,那个食腐者,印度的狼统统瞧不起他,因为他总是四处挑事、散播诳语,还到村落中的垃圾堆里拣食破布头和烂皮子。他们同时也惧怕他,因为整个丛林里,就属这个台巴齐最容易发疯,然后就放肆无忌,见谁咬谁。就算是老虎,撞上发疯的台巴齐也要避让躲藏,因为如果染上疯癫,那对于野兽而言可是最大的羞耻了。我们管这种疯癫叫“狂犬病”,而他们称为“狄完尼”——就是“疯”的意思——他们可是望“疯”而逃。
“那就进来瞧瞧吧,”狼父生硬地说道,“不过这里没什么吃的。”
“对狼而言,是没有,”台巴齐说,“不过卑贱如我,一根枯骨也是飨宴呐——我们基德洛(胡狼族)算什么呢?还挑肥拣瘦?”他碎步走到洞底,找到一根雄鹿的剩骨,上面还带着些肉,他蹲坐下去,自顾自地从一端嚼了起来。
“太谢谢您这顿大餐了,”他舔着嘴唇说道,“您高贵的孩子们长得多英俊呀!这眼睛真大!还这么年轻!当然,当然,我应该记得的,王的孩子生来就是男子汉。”
其实,台巴齐和别的动物一样清楚:当面恭维孩子可是最不吉利的事了。看到狼母和狼父那不舒服的样子,他感到称心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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