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
[美] F.S.菲茨杰拉德
那就戴上金帽子吧,倘若能够打动她;
如果你能潇洒起舞,那也为她起舞吧,
直到她纵情高呼:“我的金帽子爱人,
为我起舞的爱人,我一定要拥有你!”
——托马斯·帕克·丹维利尔斯 谈谈原著的 “味道”
(代译序)
在各种文学译著中,涉及译者作序,我们所见的多是用大段文字,对作者一生做全方位多角度回顾(有时连其祖上几代都要细致交代上一番);其次,便是一定要对作品基本内容加以概括,对中心思想加以总结,甚至对主要人物形象做深度解剖,大有代替读者进行思考之意。有的译序多达数十页,光是这部分就占了大量篇幅,其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意味更加明显。
译者以适当笔墨交代作者经历和成书背景之类倒也无妨(虽然只要上网搜索,这类东西都可轻易查到),但对那种动辄洋洋万言的内容分析和明显的“剧透”做法,我一向不以为然,是以借着为本书撰写译序之机,宁可反其道而行之,打算以粗浅之见约略谈谈翻译问题。
毫无疑问,翻译文学作品,就要力求辨识原著的“味道”并尽量将其译出。何谓“味道”?概括来说,就是作者的文风。就文学著作而言,各人有各人的文风,譬如,有的作者惯于精雕细琢,有的措辞朴实无华,因此对于译者而言,同一句话使用直译或意译,多一字或少一字,用这个词而不用那个词,即便其中并无对错之分,实际阅读效果可能有所差别,有时甚至大相径庭。这就对翻译工作者提出了较高要求。翻译界一向有 “诗歌不可译”一说,就是对文学语言在转换过程中,常会发生某种语义偏离或缺失的一种感叹,小说翻译同样存在相似情况。要译出原著的“味道”,就要尽量在翻译上做到准确无误。
有鉴于此,我个人的观点是,首先,译者务必在明确作品基本风格的前提下,在翻译过程中采取灵活方式,该用直译则用直译,该用意译则用意译,该添字便大胆添字(哪怕原文无),该减字便果断减字(哪怕原文有),切勿死板拘泥,毫无变通。其核心目的就是,要让翻译语言更贴近母语传统而非“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