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学:原理与推演(修订本)
赵毅衡
引论
1.什么是符号?
人的精神,人的社会,整个人类世界,浸泡在一种很少有人感觉到其存在却没有一刻能摆脱的东西里,这种东西叫符号。
本书将涉及的许多重要概念,例如意义、系统、象征、文化、艺术、美、意识形态,都苦于定义太多太复杂,唯独符号与符号学却几乎没有定义。西方著作给“符号学”的定义一般都是:“符号学是研究符号的学说”(Semiotics is the study of signs)。这很难说是定义,在中文里是同词反复;在西文中,只是在解释semiotics这个希腊词根僻词是什么意思,如果能说清什么是符号,勉强还算一个定义。
但是很多符号学家认为,符号无法定义。有位符号学家写了几千字后,干脆说:“符号学有必要给‘符号’一个定义吗?众所周知,科学不必定义它们的基本术语:物理学不必定义‘物质’,生物学不必定义‘生命’,心理学不必定义‘精神’。”但符号学作为一种对普遍思维规律的思索,目的就是为了理清人表达与认识意义的方式,因此不能不首先处理自己的基本定义。严肃的讨论毕竟要从一个定义出发,笔者愿意冒简单化的风险,给符号一个清晰的定义:符号是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
如此定义并不是没人想到过,只是没有人如此说清。文化学者霍尔就如此说:“我们用于表述带有意义的语词、声音或形象的总的术语是符号。”这就不太像定义。笔者还进一步认为:意义必须用符号才能表达,符号的用途是表达意义。反过来说,没有意义可以不用符号表达,也没有不表达意义的符号。
这个定义,看起来简单而清楚,翻来覆去说的是符号与意义的锁合关系。实际上它卷入一连串至今难以明确解答的难题,甚至可以得出一系列令人吃惊的结论,本书需要花上几章篇幅,才能把这个定义卷入的细节问题讨论清楚。
首先,既然任何意义活动必然是符号过程,既然意义不可能脱离符号,那么意义必然是符号的意义,符号就不仅是表达意义的工具或载体,而且符号是意义的条件:有符号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