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中文版)

[美] 琳达·格林豪斯
序言 林达 记得有一次朋友来聚会。我想起“美国人大多不认识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说法,历史上的大法官,大概就更不认识了。我想测试下,就举起书里一张穿西装的照片,遮了名字,开玩笑地问:“这是谁?”我立即得到了毫不迟疑的答案:“厄尔·沃伦!”我特别奇怪,问他们为什么都认识这个人。一个朋友告诉我,在他们年轻时候,南方几个州的路边广告牌上,到处都是沃伦大法官的照片,大大的头像,下面写着:“弹劾厄尔·沃伦!(IMPEACH EARL WARREN!)”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在这本《美国最高法院》里,提到了沃伦担任首席大法官时期,沃伦法院的一系列裁决,推动了南方的民权运动,并且引起争议。有了南方当时汹涌民意的真实故事做注脚,我觉得这实在太生动了。 什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生命力?我想,它是法治国家的一个思想者象征,它是一个庞大国家身躯中,思考着的头脑。 联邦最高法院对一系列“地标案件”的裁决历程,就是一个大国如何循法理逻辑运作,如何从历史中一步步有逻辑地走过来、向前去的历程。哪怕有弯路,但是,一个国家的轨迹是不是有法治的逻辑、是否逻辑清楚,是一个重要的现代标志。 这样一个有意思而极关键的美国政府机构,要了解它,第一步就是了解它的基本来龙去脉和概况细节。“牛津通识读本”里的这本小册子是首选。它不仅是一本入门的基础读物,作者格林豪斯更是一位几十年的最高法院专家。她在吃透了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作用、与其他分支的关系、如何和美国社会互动等等后,再深入浅出地在介绍中融入自己的见解,令读者的阅读收获,远在一般性的泛泛了解之上。译者何帆,更是以法官和司法研究者的双重身份,在翻译本书的同时,为中国读者作了详尽的专业注释,使得本书的实质内容更为丰富。 美国的起源是英国殖民地,它是欧洲文明的延续。美国之前,欧洲多国已经上演了无数王朝更迭戏剧,这个漫长岁月的古代历程,从历史进步角度去看,经常是原地团团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