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

[美] 莱斯利·马蒙·西尔科
作者前言 我们1973年春从亚利桑那州的钦利镇搬到了阿拉斯加州的凯奇坎市。我的大儿子罗伯特·查普曼7岁,小儿子卡齐米尔才18个月。凯奇坎是约翰·西尔科的故乡,他刚好上任凯奇坎市律师事务所的监事。我则是因为理查德·西维尔的关系和维京出版社签了出书合同,西维尔是维京的编辑,他从肯·罗森编的选集《送雨云的男人》中读到了我的几个短篇小说。当时我对合同有点疑问,因为出版社指定交稿或是一部短篇小说集,或是一部长篇小说。我那时还没有代理,也没人来告诉我出版社大抵是偏爱长篇小说的。我本意是只为维京写一部短篇小说集,因为我对这一体裁得心应手,另一个原因是我在英文系时并没有修过长篇小说这一课程,尽管从10岁时我就遍览群书。我才不会自曝短处呢。短篇小说才是我所擅长的。我从国家艺术基金会得到一笔奖金,得以送卡兹上托儿所,罗伯特白天则去学校。 凯奇坎市坐落于雷维利尔希赫尔岛,距南面的西雅图市750英里,以阿拉斯加的标准而言,算是气候温和,主要得益于日本暖流带来的温暖洋流。这里年均气温48华氏度,年降雨量180英寸。钦利的年降雨量,年景好的话是12英寸。我习惯于美国西南部明亮的阳光,因为好天气,常年可以做户外运动,而在阿拉斯加的东南部,高耸入云的云杉树、沉重的乌云、雾霭和绵绵细雨,以及陡峭的山峰把城市重重包围。在西南诸州,放眼望去,视线可及40至50英里之远。我习惯于抬头就可见明媚的蓝天、星空和月亮。 气候上的巨大差异对我影响极大,整整三个月,从六月到八月,我萎靡不振,因为缺乏阳光陷入抑郁。其间我只勉强写了一个短篇,是关于一个投河自杀的女人,故事不怎么样,但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我的心理。九月来临,孩子们各自去了托儿所和学校,我试图在家中写作,但无法集中精力,身旁脏乱的餐具和衣服令人分神。 也就在这时,我得到了理查德·惠特克的帮助。迪克和他的家人住在西尔科父母家街对面,他为当地的印第安部落代理印第安法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