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发展格局

刘元春 范志勇
前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在过去十年里,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跃升的重要保障。到2035年,我国要实现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迈上新的大台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一目标的实现同样依赖于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新发展格局。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在内外部环境变化下作出的战略选择,与新常态理论、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高质量发展理论一脉相承,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政策导向以出口为主、进口为辅,鼓励以劳动力要素参与外循环的加工贸易。这一时期树立了“促进出口、限制进口,保护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证国家关税收入”的对外开放总方针,政策动机集中在扩大贸易顺差、积累外汇储备。在此期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内外部环境大幅优化。国内法律和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修订,显著促进了统一、规范、透明的对外贸易制度体系的形成。 进入新常态之后,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以“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为中心基调,致力于在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同时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这一阶段的政策导向从之前的“进出口并重”转向“扩大进口规模”,并于2017年进一步提出“积极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拓展投资空间。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新时代面临的新格局、新挑战、新规律和新使命,提出了一系列以内需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