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安伯森家族

[美] 布斯·塔金顿
第一章 1873年,当其他人都损失惨重之时,安伯森少校却发了财,自此,安伯森家族的辉煌时代到来了。辉煌,就像是一个丈量财富的尺寸,通常是非常巨大的。安伯森家族在当时当地相当显赫,即使伟大的洛伦佐的鬼魂偶然在1916年的纽约出现,他也会这样觉得。他们的荣光持续贯穿了很长的岁月,见证了他们的米德兰镇扩展为城市,又黯淡在其中。不过,在那个每个有钱人家都会给孩子养一只纽芬兰犬的时代,安伯森家族达到了鼎盛时期。 那时候,在城里穿着丝绸或者披着天鹅绒的女人们都相互熟识。若是谁穿着新买的海豹皮草经过,狂热的人们就会涌到窗口去看。冬日的午后,快步奔跑的马儿们会在国立大道和田纳西大街上拉着轻巧的雪橇比赛,大家都认识这是谁家的马,谁家的人。夏日傍晚也时常见到他们,不过这次是驾着轻便的马车“嗖嗖”地较量着。如此这般,每个人都熟知其他家族的马和马车,可以在半英里之外就能辨认出他们的轮廓,因此也会很清楚的知道谁去市场,谁去酒宴,谁从办公室或商店回家吃午饭或晚饭。 这个时期的早些年,个人形象是否考究取决于衣服的质料而不是款式。人们无需改制穿了将近一年的丝裙,因为只要还是丝绸的,就能显出身份的高贵。长者和官员们穿着绒面呢料,正式的礼服,便是绒面呢上装配鹿皮裤。所有的男人,无论长幼,都只认一种又高又挺,被轻佻厚颜的人称为“烟囱管”的丝质礼帽。无论在城镇还是乡间,人们从不戴其它的帽子,不知不觉中,他们都变得只崇尚着这一种帽子。 后来,上乘的衣料质地不再代表地位,多变的衣着样式取而代之。制衣匠、鞋匠、制帽匠以及裁缝愈来愈油滑狡黠,地位也水涨船高,他们想着法子令人们的衣着更新换代。圆顶窄边的“德比帽”流行了很久:这一季度,帽顶是铲头形状,下一季度,又成了把勺子。每家每户还保留着脱鞋器,不过长靴早已过时,眼下盛行的是皮鞋和两侧有松紧布的“议员靴”。打着时尚的旗号,它们的鞋尖一会儿被设计成盒式的方头,一会又被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