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一个黑人

[美] 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
译者序 熟知“流浪汉小说”的读者都知道,都市寻梦者的心路历程始终是以自我价值的积极追寻为起点,经由欲海漂泊的窘迫和迷茫后,以价值理想的扭曲及其悲剧结局而告终;抑或身心无根漂浮的都市下层“玩家”的人生轨迹,总是以否定性的社会角色为起点,经由物质生存、精神挣扎的奋争,最终出人头地成就了自我。尽管有不尽相同的人生经历,尽管有差强人意或大失所望的结局,但这些恰好是现实生活中各种“蚁族”、“草根”等的真实写照——梦想要么被现实打败,要么就打败现实。人的一生大都过着平凡的日子,“如何不平庸“(这个对理想无法兑现的承诺)在当下却成了遥想。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带有现实主义色彩的小说就值得人们反思现状。本书的作者就把自己“低调、奢华、有内涵”的一生改编成了故事,语言简练且富有见地,一位19世纪末20世纪初混迹于美国纽约的黑白混血人的喜怒哀乐跃然纸上。 他有着一位善良的黑人母亲和一位体面的白人父亲,但由于当时的社会环境,父亲没给母亲应有的名份,导致他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尴尬地位,白人皮囊下却住着黑人的灵魂。 “我”一生最爱自己的母亲,爱过三个女人(初恋暗恋对象是个小提琴手;在欧洲旅行时爱上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回纽约找到了自己未来孩子的母亲),还有过两段艳遇(一段是在杰克逊维尔打工的时候准备和一位当地女教师结婚;一段是在纽约“俱乐部”小有名气后卷入一场关于漂亮“寡妇”的生死劫)。儿时死党两个(傻大个红毛和黑学霸阿亮),成年阅人无数(两个列车员朋友,其中一个还偷了自己的家当;在杰克逊维尔认识了作为雪茄厂高级工的古巴人;在纽约认识了自己逆袭的贵人——神秘古怪的富翁朋友;回华盛顿认识了读医科的黑人高材生等等)。最初的梦想是想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黑人,但事实证明,“我”只是一个“挣了点儿小钱的普普通通的成功白人”。 本书除开前言,共有十一章,大致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第1-3章)是作者童年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