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案演绎法:预告犯
何慕
自序:饮冰十年,难凉热血
早在二〇〇七年的时候,我还在某个游戏论坛上担任版主,写过一篇半真半假的小说。只有五万字的篇幅,断断续续地写到了二〇〇九年。在落下句点之后,追了三年的网友们,纷纷告诉我这个故事很不错。当然,能够受到这种一边倒的赞誉,大概仅仅因为我是论坛版主的缘故。
“你为什么不去正经写一本小说?”游戏里的狗友问,“挣上个几十万稿酬后,回来充值当土豪啊。”
“我不行的。”我把这四个字打在了屏幕上。与此同时,我们在副本里团灭了。
退出游戏,关掉电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个多钟头后,我又鬼使神差地坐了起来,摁亮屏幕,敲下了第一句以出版为目的的文字。那句话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很清楚:“如果说是孤独未免有些矫情,但我的确不喜欢讨好他人。”那是我第一本书第一章里的第一句话,后来出版的时候,编辑把第一章全部给砍掉了。
写书,对当时的我来说只不过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而已,况且我并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做这个梦的能力。但是我的热血却燃烧了起来,让我鬼使神差地回忆起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那个年代的初期,我因为生病休学在家,把父亲的书橱翻了个遍。半生不熟地啃下了很多大部头,收获了一副近视眼镜,成为附近唯一读完四大名著的小学生。跟同时期热衷于扮演“克赛”,击退外星人,保护地球的小伙伴们相比,我确实显得有些另类。更另类的是,每当那些叔伯阿姨问起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我都会告诉他们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那可是九十年代初。
小虎队正在流行,但听他们的歌,大多只能用磁带。
电子游戏还没被视为洪水猛兽,不过只有开明点的家长才会给孩子买红白机和超级玛丽、魂斗罗的卡带,就能让孩子们一个暑假不出家门。
课外阅读没有学校提倡,更没有书目给家长参考,相反“闲书”看多了,还被老师拿去当反面教材批评。
所以,那些叔伯阿姨听到这个名字,都会一脸迷惑地看向我的父母。探案?小孩子看这种东西,好吗?那时的我,还不知道类似这种天真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