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诃德(插图珍藏本)

[西] 塞万提斯
堂吉诃德(上册) 本书定价 本人胡安·加约·德·安德拉德,国王陛下私室书记官兼御前会议常驻大臣,特证明:米盖尔·德·塞万提斯所著,题为《奇想联翩的绅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一书,已由御前会议诸大臣审查完毕。现决定:每张纸定价为三个半马拉维迪,该书共用纸八十三张。按上述价格计算,全书应定价为二百九十个半马拉维迪。出售时应按单张纸价计算。诸大臣特许该书按此价出售,并下令将此价格印于该书之首页。无此定价,不得出售。 特此证明 胡安·加约·德·安德拉德 一六〇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于巴亚多利德 关于勘误之证明 本书业已校对,无不符原文之处,特此证明。 佛兰西斯科·穆尔西亚·德拉·亚纳 一六〇四年十二月一日 于阿尔卡拉大学圣母神学院公寓 国王特许 米盖尔·德·塞万提斯: 汝曾耗尽心血,撰写一部有益之著作,名为《奇想联翩的绅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求朕恩准,将书付梓,且赐予若干年之特许专权。朕已知晓。此事御前会议诸大臣业已审定,并据近日所颁印刷法令之规定作了批示。据上述理由,经朕恩准,特决定赐汝特许证书一纸。执此证书,汝或汝之委托人即可印刷该题为《奇想联翩的绅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一书,并有权在卡斯蒂亚诸王国境内印刷。自发证之日起计,为期十年。无汝准许,他人一律不得印刷及出售,亦不得委托他人印刷及出售。违者将被没收所有印制品以及印模等印刷工具。每次违法印刷,均处以五万马拉维迪之罚金,其中三分之一用以奖赏揭发者,三分之一归朕之私室,三分之一为审理案件之法官所有。在上述十年期限内,该书每次印刷,汝应同时向御前会议出示业经审定之原文,其中每页及最后一页,均应由朕之私室书记官、御前会议常驻大臣胡安·加约·德·安德拉德签字,核定新印之书与原文相符。或出示朕指派校对者出具之关于已按原文校对,完全据原文印出,无印刷错误,以及每本将均按校稿和所订应值售价印出之证明。俟朕下令后即可开印。印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