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有道:晚清宣讲小说的伦理叙事
杨宗红
本书聚焦于晚清宣讲小说,考察故事作为“案证”所宣传的家庭伦理、乡族伦理、职分伦理和生态伦理;结合晚清宣讲小说的口头性传统,进一步分析“说—听”场域中叙事视角、叙事干预、地方性故事、方言格言的伦理功能,以及宣讲的仪式化、语言与结构的程序化、情节与主题的重复性等所体现的伦理追求,对晚清宣讲小说的伦理叙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稀见晚清宣讲小说整理与研究”
(18BZW093)结题成果 绪言
明人徐师曾云:“夫文章之有体裁,犹宫室之有制度,器皿之有法式也。”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到明清,门类已较为齐全而成熟。清代后期,社会上出现了一类以宣讲“圣谕六训”(即“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圣谕十六条”(即“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民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及世俗伦理道德为主要内容的小说类型——宣讲小说。由于与国家圣谕相结合,此类小说自出现后便流行起来。
童庆炳在《文体与文体的创造》中说道:“文体是指一定的话语秩序所形成的文本体式,它折射出作家、批评家独特的精神结构、体验方式、思维方式和其他社会历史、文化精神”,“只有当作家将语体品格稳定地发挥到一种极致,并与作品的其他因素有机地整合在一起,这才形成风格”。宣讲小说是明清小说的组成部分,其文体形态与目前大众所熟知的小说有所不同,其重心是传播圣谕、神谕与传统伦理道德,并以此为旨归。具体而言,传播的文体形态,有在公开场合说唱结合的白话宣讲小说,也有作为案头阅读的文言宣讲小说。就目前所见宣讲小说来看,白话宣讲小说数量多且影响大。
一、圣谕宣讲与救劫语境中的宣讲小说
(一)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