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日记书信考释

马忠文
前 言 近年来日记和书信文献颇受欢迎,出版界也乐于推动刊行,利用这两种特色史料研究近代史渐成方兴未艾之势。的确,与档案文书、报刊、方志等资料相比,日记、书信类史料别有意味,这可能源于它们最本质的一种属性——私密性。 日记属于私人文献,形式上是“排日记事”,一般是当天所写,也有数日后补写的,经过逐日、逐月、逐年记录,累积而成。这种在光阴流转中逐步形成的编年体文献,将作者的言行、见闻、思想乃至情绪,随时定格、固化后,“镶嵌”在特定的“地层”中,日记的“原始性”也因此而与众不同。日记也可能会成为著作,一旦作者有了将来公之于世、流传下去的想法,写日记时就会多几分思量,难免有掩饰、隐晦的痕迹。尽管如此,曲笔之处也会被即时保留在日记原稿中,不能再随意更改。有时,本应“秘不示人”的日记,经作者允许,为了某种目的,也会在亲朋好友间传阅欣赏,甚至生前已经主动刊行于世;更多的情况,则是作者身后才被后裔、门生公布出来,或者遗落坊间被外人收藏并刊行。日记通常内容琐碎,不过,某些零星记载往往在不经意间会解决一桩长期悬而未决的历史疑案,霎时间令史学家激动不已。当然,这里有可遇不可求的机缘因素。“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用这句话比喻引用日记史料的妙处,倒是十分贴切。 与日记相比,另一种私人文献——家书和友朋书札,常见于生活中,读起来更亲切,语言没有雕饰,意随笔到,多是坦露衷肠之言。这些信函原本有很强的私密性,当初只是为了完成即时传递信息的目的,并无公布于众的考虑。甚至有些内容生怕他人知道,收信人阅后还被要求“付丙”“付祝”(烧毁)。在历史学家看来,这种“讲私房话”的原始文献,一旦被保存下来,披露出来,可信度更高,因而备受青睐。与“密信”相近的还有“密电”。电报传入中国后,书信传递消息的速度已大为逊色。时至清季,无论是官家还是民间,凡电报线所到之处,紧要事情使用电报告知已很普遍。官员间甚至有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