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溧水县志

(清)刘登科 总纂 (清)程之望 张联芳 等修
整理前言 清王朝经过近三十年休养生息,江南社会秩序日趋稳定,康熙亲政后励精图治,修武崇文,出现了历史上的少有的盛世景象。康熙十一年(1672)保和殿大学士周祚建议各省纂修通志,为编撰《大清一统志》提供材料。朝廷采纳了周祚的建议,诏令各省设局修志,并责成各道学政督查志书的质量与成书的期限。而各省又移文所属府县,要求各地修志。在此背景下,溧水又一次纂修县志。 接到修志的文移,溧水县令刘登科不敢怠慢,立即召集县丞张联芳、典史丁文耀、训导程之望共同商讨。刘登科说,纂修县志是一项重要任务,“古有小史掌邦国之志,而邑之有志昉焉。萃百里千百载之故实于方尺简册之中,俾观风图治者有所考镜,任岂轻哉!”说得同僚们点头称是。程之望说,溧水县志刚纂修不久,这次重修只要把“旧刻之未载”和“年久残脱者”进行续纂和增补就行了,无须将旧志推倒重来,再另砌炉灶。《[康熙]溧水县志》(以下简称《康熙志》)的纂辑大事就这样商定了。 于是,“乃属邑之荐绅博雅共襄斯举。任编辑者有人,任参订者有人,而笔削大义则予窃效颦焉”(以上引文均见刘登科《重修溧水县志序》)。编纂县志队伍很快组成了,并且有明确的分工,志书的质量由刘登科亲自把关。 《康熙志》成书于清康熙十五年(1676),是溧水入清后纂修的第二部县志。编纂时间短,成书速度快,得益于《[顺治]溧水县志》(以下简称《顺治志》)的编修。《顺治志》由大手笔林古度主笔,体例完备,内容翔实,“若山川、疆域,若城池、赋税。若仙人、古迹,悉仍旧志”,自然无须多费时力采访编写。康熙十五年,距离《顺治志》的编修才二十年,上次修志的原班人马大部分还健在,招集这些人重辑县志,驾轻就熟。基于这些原因,《康熙志》的完稿大概用了个把月时间,甚至更短。 另外,由于《顺治志》尚有旧版存世,《康熙志》的梓行也没有重新雕版,只是在《顺治志》的旧版上删改修补,增加了若干版面。从地方志修纂方式上看,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