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与日常生活

张绍谦
主编简介 张绍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主持、参与完成多项国家、省部级研究项目,独著、合著、翻译出版《刑法因果关系研究》《法律中的因果关系》等多本法学著作、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研究成果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国家级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河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一、三等奖等多项奖励。两度被评为上海交通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连续九年获凯原法学院“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2017年荣获上海交通大学首届“教书育人奖”个人二等奖和集体二等奖。2019年获上海交通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开设的“刑法与生活”获评上海交通大学优质通识课程,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 序言——面对不断扩张的刑法,我们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它 刑法,是人类历史上出现最早的法律,它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直到今天,始终没有离开人类半步,可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它对不同的人来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对于善良的百姓来说,它是善,是金盾,是合法利益的保护神,意味着正义、公平、秩序,我们需要它、依赖它、我们的生活不能没有它;对于罪犯来说,它是罚、它是恶(虽然是必要的恶),意味着自由的丧失、财产的减少、生命的湮灭,给人带来痛苦,我们每个人又都想躲开它,远离它。然而,无论你喜欢也好,讨厌也罢,它始终都会不离我们的左右,既保护着我们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又规制着我们每个人的行为不要逾距。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社会才能如此安宁、有序,我们生活才会如此丰富多彩。几千年刑法文化的熏陶,让我们已经学会了和刑法规范自然、和谐地相处。 然而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发现国家的刑法开始变得不那么好理解了,以前我们认为天经地义或对或错的事情,在现在的刑法中也许会是另一种结论。气枪、仿真枪、玩具枪本来是娱乐工具,现在成了刑法中的违禁“枪支”;野兔、麻雀、河虾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