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方法研究
张伯伟
新版前言
本书初版于2002年,时隔二十个春秋,将由中华书局印行新版。在通常状况下,这是可以让作者或多或少满足其虚荣心的一件事,假如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是否可以认为,虽然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但本书所针对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而本书构拟的解决方案也还尚未过时呢?这不禁使我此刻的态度由轻烟般的欣悦变得如大山般的庄严起来。
本书最为核心的问题意识,是想探讨在现代的亦即西方的学术进入中国之前,中国人是如何进行文学批评的。毫无疑问,如果以孟子提出“说诗”方法为起点,中国文学批评的历史已有约两千三百年,留下的批评文献堪称汗牛充栋。于是接下来就要追问,这些批评文献的价值如何。当百年前的中国学人面对西方自十九世纪以来的文学批评著作反观自身的时候,他们对传统文学批评的价值作了离奇的低估。杨鸿烈在1924年说:“中国千多年前就有诗学原理,不过成系统有价值的非常之少,只有一些很零碎散漫可供我们做诗学原理研究的材料。”将中国文学批评文献的价值仅归于并限于“材料”,杨鸿烈的看法堪作代表,这在以后逐渐成为某种不言而喻的“常识”,一直到我开始构想此书的七十年代末还似乎是某种“最终判决”。我确信,即使在今天,这种看法在中国学术界(更不必说在世界汉学界)也没有绝迹。然而这不是古人的愚钝,更不是他们的错讹,而是今人的盲目和误解。
文学批评基于文学经验。中国传统的从事文学批评的人,几乎无一不是基于经验的,绝大多数的人本身就是作者,有的还是非常优秀的作者,这甚至成为一个批评家的“门槛”。曹植有过这样一番话,在中国文学批评传统中受到普遍认同:“盖有南威之容,乃可以论其淑媛;有龙泉之利,乃可以议其断割。刘季绪才不能逮于作者,而好诋诃文章,掎摭利病……可无息乎?”这一观念的生命力之强大,直到二十世纪也依然能够听到其回声。这其实也不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特有的观念,不必去关注悠久的西方文学批评史,就以二十世纪初的法国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