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司法的精神(修订本)
何永军
做学问的理想状态
读书人做学问的理想状态,是可以不受任何沽名钓誉之事羁绊,随心所欲地钻研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然而,在21世纪初日趋制度化的学术体制里,包括我本人在内的绝大多数学者都已经被深深地嵌入了课题、职称、核心期刊、影响因子等对学术本身毫无意义的事情所编织成的一张网里,与随心所欲的理想状态渐行渐远。
本书的作者何永军教授,是我见过的离这种理想状态最近的读书人。我与永军兄相识于十年前,那时两个人都还是博士研究生,我正在进行对中国法律职业的田野调查,而他则刚刚完成了一篇关于人民司法传统的博士论文,也就是于2008年出版的《断裂与延续——人民法院建设(1978—2005)》。我有幸在永军兄的书付梓前读到了该书全文,被其中详实的史料与严谨的学理分析所深深震撼,这在当年浮躁的国内法学界可谓独树一帜,我至今都认为那本书是当代中国法学史上不多的可以传世的作品。
这本《中国古代司法的精神》,是何永军教授关于司法问题的第二部力作,也是他进一步接近做学问理想状态的最好证明。对学术体制而言,这是一本很难归类的书,因为它既不是传统的法制史研究,也不是近年来逐渐流行的“社科法学”研究,而是一项基于对大量古籍的深入阅读而对中国古代司法的基本形态及其精神所做的整理和归纳。如作者在绪论中所言,当代中国法学学者们在研究和思考问题时往往“两眼只盯着西方,而对自己老祖宗留下的包袱和遗产均认识不足”,过去二十多年的司法改革中所走的许多弯路都与这个学术倾向有关。因此,本书的主题虽然是古代司法,但作者的问题意识和写作意图其实是以史为鉴,为当代中国的司法改革提供一些值得参考的材料和思路。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本书所面向的读者群并不只是法制史专业的学者,而是所有关心中国法律制度之过去与未来的人。
如何归纳中国古代司法的精神?面对这个看似十分宏大的题目,何永军教授从目的与理想、价值目标、政策与原则、主体结构、判决依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