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城天欲晚

海上清桐
楔子 孩子如期熟睡着,小脸已经有点失去水份,像一只放置已久的小白萝卜,几处微红依稀斑驳,像是发小痘痘留下的痕迹。一件鲜红小斗篷紧紧包裹着这张小脸,但没有把这孩子的脸色映衬得好看一些,反而像在压榨一般,令其更显苍白干涩。斗篷的颜色竟透出几分似血的狰狞。 “咦,好久没看见你了。”门卫没换,还是那个平头黑瘦的中年人,穿着跟三年前一样的蓝色棉大衣,也还认得她。 “这是你小孩啊?”他笑着摸了摸孩子的斗篷,“我说呢,怎么看不见你了,原来生孩子去了呀!” 抱着孩子的女人笑得很淡,“嗯嗯”地答应着他,兀自走进了电梯间。 这个门卫在事后跺着脚说,这个商务大厦里休息天跑来加班的人很多的,如果家里没有帮手,偶尔带着孩子的情况也不是没有,他真的没有多想。再说楼里公司有好多家,他哪里知道谁新来了、谁辞职了呢?《生活画报》社的她,因为特别客气周到,以前进进出出总是会笑着跟门卫打个招呼,他才特别记得她的。 她是在楼顶看着太阳落下去的。 起风了,天边很黑。那个陈旧小区五层楼里的两居室出租屋,被她的会写诗的情人像扔破烂一样丢弃在城市边缘的小屋,也很黑。它应该就在天边最黑的地方。她觉得,那里好远。她好像连按一下开关让灯亮起的力气和欲望都没有了,更别说再回到那个黑屋子。夜色横亘在面前,又冷又硬,而且如此广大,像个再也跨不过去的坎。 风如刀割,最后的寒冷,格外刺骨。她从随身包里扯出一团猩红物件,风一吹,猩红色膨胀起来,原来也是个斗篷--她的斗篷,她结婚那天穿过的,如同这场婚姻最后留给她的心情,依然浓得化不开,却再也不显得美丽。 那片猩红狰狞可怖,像灼人的火,又像使劲咧开,仿佛在狠狠地嘲笑着什么的血盆大口。 她是多傻啊!要求诗人给她一个北方的、雪中的婚礼。 诗人说:“把你的全世界给我,我会答应你所有的浪漫!” 毕竟是诗人,他的女人,可以被他写成断章,写成残卷,哪怕只是胡乱涂写,最后被删除,被捏成纸团扔开,他依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