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的曼陀罗

桑麻
“积善之家必有余荫,积不善之家必有余秧。”——《周易》 前言 2008年9月,就在雷曼倒闭的同一天,我苦心经营十年的公司也因资金链断裂以及我的弃场而轰然倒下。此前自己倾尽所有仍于事无补,面对众多失去理性的债主和接踵而来的讨债公司,黑社会甚至特警,自杀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办法,但儿子尚未成年,最终我还是选择了逃跑,做了可耻的逃兵。2010年初,我在北京被捕,在京城看守所羁押四天后被转回深圳看守所,罪名是涉嫌合同诈骗。 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最终法庭判决合同诈骗不成立,此时程序已经走了近两年时间。也许是考虑到证据不足,检察院在临起诉前追加了公司虚报注册资本罪,作为公司法人代表,我自然难逃其咎,最后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两年有期徒刑。就这样,我在看守所渡过了整整两年时间。 这两年里,得以从司法绞肉机中慢慢挤压出来,亲身体会,感受了很多作为旁观者无法知道的事情,也学到了许多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由于和各种各样的在押人员(杀人碎尸、抢劫、贩毒、走私、诈骗、非法经营、制造贩卖假币、容留卖淫、绑架、非法交易等等)关在一起,对人生、对社会有了更进一步的体悟。 铁打的监室,流水的押犯。两年里,不断有人进来出去。走出看守所的人,有的是无罪释放,有的是刑满释放,有的则是去监狱服刑。同样是走出去,却有着两种完全不同的前景,我大概估算了一下,前前后后,在这个不到四十平方的监仓里,我经历了差不多150多个形形色色的女人,从十几岁到六十几岁的,有一文不名的小老百姓也有亿万身家的大姐大。自己原来经商,一年认识一百来人平平常常,大家相逢一笑事后陌路,大多的了解仅局限在一张名片上呈现的信息。可是在看守所的环境,进来的每一女人,都是那么立体生动,在同吃、同住、同劳动的日子里,她们展现给我的,不光是她们的案子,还有背后纷繁复杂的原因,千丝万缕的联系,她们的家庭,他们的成长环境,以及她们的恩怨情仇,她们的孩子和甜蜜,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