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史(第一卷)

陈滞冬
图片: 《中国艺术史 第一卷》手稿 前言 艺术是一种思考方式,也是人类反思自我、思考与现实世界及与他人的关系,并以形象、色彩和声音来表达思考过程或结果的一种生产活动。这种思考方式和精神生产活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自诞生以来就一直拥有的文化能力。 在古代中国,并没有近现代西方社会中高雅艺术与手工艺之间人为界定的明显分野,艺术的理念自然地渗入各种造型活动中。那些自古以来更多依靠专业技能、体力劳作和众人协作生产的艺术形式,与后来兴起并主要存在于上层阶级之中的个人化艺术形式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在基本理念和创作原则上更是息息相通。也就是说,古代中国的雕塑品、陶瓷器、青铜器、丝织品、漆器、打制金银器、雕版印刷品乃至家具制作等日常生活中实际使用的由手工艺、手工技术、手工生产的物品,在最根本的创造原则和最高级的表现形态上,与知识阶层所特别钟意的书法与绘画创作所遵循的基本理念并无太大不同,而且在底层逻辑上还是款曲相通、血肉相连的。 在古代中国社会中,也许正是没有“艺术”这样的文化概念的限制,艺术理念并没有被局囿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发展,而是如泠泉泻地一般,透彻地浸润、滋养、培育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各种人造器物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这也正是现代人在观看中国古物时,总能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地感受到其间存在由造型和色彩所表达的艺术内涵的原因所在。 “艺术”和“艺术史”都是二十世纪初引进中国的现代西方文化概念。按照现代西方思想的理论,人类的意识活动可以被粗略地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哲学的或者宗教的,这一部分形而上思考构成人类意识的基本认知面;其次是科学的或者关于现实世界的,这一类知识是人类得以生存发展的必要前提;最后是诗的或者艺术的,这一类知识则关乎人类情感的归宿和审美愉悦的来源。 大约从二十世纪初开始,欧洲、日本和中国的学者都试图使用“艺术”这一现代西方文化概念来反思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