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中华法系
龙大轩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出版说明
为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自2010年始设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成果经同行专家严格评审,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创新,代表当前相关学科领域前沿水平。按照“统一标识、统一风格、统一版式、统一标准”的总体要求组织出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 序言
中华法系作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是一套卓然不群且数千年传承不息的国家治理体系,涵盖了整个古代中国法律的制度、思想和文化。它起自三代,发展于秦汉,定鼎于《唐律》,沿袭至清末,有着自身独特的演进规律和精神气质,展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深厚的法制文明,曾经对日本、朝鲜、安南等周边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值此之际,对中华法系进行重新认识,挖掘其间的经验智慧以继承创新,既是时代的重任,亦是学者的使命。
早在2013年,我牵头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重新认识中华法系”得以立项,遂组织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梁健、秦涛讲师,洛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邓长春副教授,石家庄学院法学院朱祥海副教授,共同对课题内容进行研究,并按期顺利结项。通过长期的研习、思考,我们对承载着丰富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元素的中华法系,有了更为深入的心得体会,形成了一些新认识。
一、重新认识中华法系的缘由
“法系”一词,乃由日本学者穗积陈重首倡。1884年,他率先提出了“法族”的概念,后又改称“法系”,盖为日语中“法律系统”的缩略语。20世纪初,中国学者始以“法系”之说展开学术研究,现有史料显示,当以一位笔名为“攻法子”的留日学生为最早。1903年,他在《政法学报》第2期刊发《世界五大法系比较论》的文章,且在文中提到中国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法系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