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之心

[英] 彼得·威尔逊
引言 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是欧洲史的核心。了解这段历史,有助于把握欧洲大部分地区从中世纪初期至19世纪的发展走向。它所揭示的许多重要层面,是我们熟悉的那种从民族国家角度讲述的欧洲史所忽视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跨越千年,存续时间是罗马帝国的两倍,欧洲大陆的许多地区都在它的疆域范围内。除了今日的德国外,神圣罗马帝国的疆域还包括以下10个现代国家的全部或部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法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波兰和瑞士。其他的一些国家也与神圣罗马帝国有紧密联系,比如匈牙利、西班牙和瑞典;人们常常忘记,英格兰也出过一位德意志国王(康沃尔的理查,1257—1272年在位)。更重要的,欧洲东部与西部、南部与北部的张力,都集中于神圣罗马帝国的核心地带——莱茵河、易北河、奥得河以及阿尔卑斯山脉所环绕的区域。这些张力反映在帝国疆界的不断变化中,也反映在帝国内部领地的细碎划分上。简而言之,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并不仅仅是众多民族国家历史中的一种,而是欧洲总体历史进程的核心。 然而,人们通常并不这么看待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在酝酿1787年美国宪法的大陆会议上,未来的美国总统詹姆斯·麦迪逊以从前和当时的欧洲国家为例,主张有必要建立一个强大的联邦制国家。谈及当时仍是欧洲最大国家的神圣罗马帝国时,麦迪逊表示,它不过是“没有神经的躯体,无力管辖自己的成员;无力抵御外部危险;其腹地充斥着动乱”。帝国的历史,只是一部“强者无法无天,弱者受尽凌辱……愚蠢、混乱及苦难”的大合集。 持有麦迪逊这种观点者还有不少。17世纪哲学家塞缪尔·冯·普芬道夫(Samuel von Pufendorf)形容帝国是“畸变的怪物”,因为他感到帝国从一个“常规”君主国退化成了“非常规的政治体”。一个世纪之后,伏尔泰打趣它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1806年8月6日,弗朗茨二世(Francis II)为防止拿破仑·波拿巴篡夺而…